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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防疫须知
1970-01-01 08:33

各位考生:

我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2022年1月8日-9日举行。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下,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国家教育考试安全平稳有序进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及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相关文件精神,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特别提醒:

一、做好健康监测

1.考生须在本人考前14天内进行自我体温监测(2021年12月25日—2022年1月7日),自行下载打印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新冠肺炎防控健康卡(附件1)、如实填写并签字。考生持此表进入考点,如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2.考试当天需查验“湖南省居民健康卡”(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行程码)(也可截图或彩色打印考试当日的“两码”方便查验),且必须符合行程码、健康码均为绿码,无发热或咳嗽等相关症状才可进入考点。

近28天内有境外或港台旅居史的;近14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所在市(州、盟),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浙江省绍兴市、陕西省西安市)、中风险地区所在的县区(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讷河市、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及封闭封控区域旅居史者(请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变化和发生的地区,详情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小程序查询,或咨询活动举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和疾控中心等专业机构);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者;近21天内被判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或次密切接触者均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3.所有考生必须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近14天内有本土疫情发生的省份旅居史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湖南,进入湖南后24小时内需再做一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阴性方可进入考点。

4.因防疫形势变化,各考区会适时调整疫情防控措施,考生须随时关注疫情防控最新要求,提前按要求做好考前相关准备工作。

二、做好自我防控

1.在外省的考生应不迟于考前14天返回湖南,以免因疫情防控等原因被管控在外地不能参加考试。回到居住地后应第一时间按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完成风险排查,保持健康码和行程码均为绿码。从考前14天到考试结束,注意做好个人防护,考生原则上不离湘,不串门、不聚餐、不聚会,不出入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避免社交感染。

2.考生须提前准备好足量的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等防护物资,考试期间做到勤洗手,勤消毒。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赴考时,须全程佩戴口罩,做好身体防护,与周围乘客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考生从进入考点开始须始终佩戴口罩,进退考场时均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进入考点后建议考生及时进行手部消毒或洗手。

三、服从考点安排

考生在入场、候考、考试和离场等环节要积极配合考点工作,否则影响参考,后果自负。

1.考生在2022年1月3日-9日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和考场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生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照考点指引检测体温,核验健康码和行程码,出示准考证、身份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防控健康卡,有序入场。

3.考试当日体温测量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体温测量连续两次超过37.3℃,按当地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处理。

4.下考时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

考生要对自身健康状况负责,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中拒不配合的考生,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附件:1.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新冠肺炎防控健康卡

2.湖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组关于湖南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的评估报告

防疫考生须知.doc

 

 

  

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12月24日

 

原文来源: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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