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 2020 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
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9〕179 号)文件安排,
我省 2020 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时间为 10 月 31 日。
现就笔试考试报名安排公告如下:
一、笔试类别/科目及时间
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划定
合格线。青海省 2020 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全部采
取纸笔考试形式进行,每科考试时间为 120 分钟。
2020 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日程安排表
时 间
类 别
10 月 31 日(星期六)
上 午 下 午 下 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 儿 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保教知识与能力
小 学
综合素质
(小学)
教育教学知识与
能力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教育知识与能力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级中学)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2
注:1.初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为:语文、数学、
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音乐、体育
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等 15 个学科。
2.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
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
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 14 个
学科。
3.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
教师资格考试。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
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综合素质”和“教育知识
与能力”两科考试。根据青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青海省中小学
教师资格考试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青教师〔2015〕69 号)
第四部分第(二)款 4 条的规定,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
习指导教师笔试科目《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暂不笔试,主要结
合面试教学考查,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4.根据《青海省教育厅关于增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次数及
科目的通知》(青教师〔2019〕89 号)要求,我省中小学教师
资格考试从 2020 年起增设藏语文学科考试。其中,笔试科目一、
科目二均参加国家统一命题的笔试,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
题。笔试合格者,方可报名参加面试。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
藏语文笔试科目三暂结合面试一并考核,待条件成熟后,再行命
题,与面试分离。
3
申请参加小学学段藏语文学科教师资格考试人员笔试阶段
需参加《综合素质》(小学)(代码 201)、《教育教学知识与
能力》(代码 202)两个科目考试;申请参加初级中学、高级中
学学段藏语文学科教师资格考试人员笔试阶段需参加《综合素
质》(中学)(代码 301)、《教育知识与能力》(代码 302)
两个科目考试。
5.根据 2020 年 8 月 17 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教育
部出台的《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
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
号)精神,符合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可参加学校组
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
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如已报名 2020 年下半年中小学
教师资格考试(含 2020 年上半年转考至下半年考生),可在 9
月 11-16 日期间,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系统申请退费
(退费周期大约 4-6 周)。逾期未申请退费的考生,将被视同自
愿放弃退费。考生一旦申请退费,将不能再次报名参加本次考试。
逾期未申请退费的考生,将被视同自愿放弃退费,可继续参加下
半年考试。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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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有青海省
户籍,或是青海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学生,或是已在我
省办理居住证(有效期内)的外省户籍人员。
2.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制度启动前,即 2016 年前
(不含 2016 年)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毕业
生,无需参加考试,可以持毕业证书申请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相
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此后如再申请其他任教学科教师资格应
参加全国统一考试;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制度启动后,
即 2016 年和之后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
(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考试按照相关要求执行),申请中
小学教师资格也须与其他专业毕业生一样,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
资格统一考试。
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
务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
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20〕1
号)精神,自 2020 年起,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
港澳台居民,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4.参加青海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藏语文学科考试的考生范围
为:1.本省普通高校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藏语)专业三年级
及以上本专科在校学生或在读研究生。2.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中国
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藏语)本专科、研究生学历,且具有本省户
籍或居住证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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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地(大陆)居民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及相关要求。
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含三年级)以上学生(本科三年级
及以上,专科三年级,3+2 毕业学年),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
习证明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 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
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
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
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报名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
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
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2.港澳台居民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中小学教
师资格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
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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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港澳台居民可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
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4.港澳台居民申请教师资格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
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5.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提交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
6.港澳台居民申请教师资格,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
会颁布的相应普通话水平等级标准;
7.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居民居住证可在内地(大陆)居住所在
地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居
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
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内地(大陆)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在考试所在地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8.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其他条件、程序和提交材料与内地
(大陆)申请人相同。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
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日程安排及报名流程
网上报名时间:9 月 11 日——9 月 13 日 24 时;
网上审核时间:9 月 11 日——9 月 15 日 18 时;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9 月 16 日 24 时;
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10 月 26 日——10 月 31 日;
笔试成绩公布时间:12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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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须在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中
国教育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http://ntce.neea.edu.cn),包括
三个环节:①网上注册报名;②网上审核确认(笔试报名无须进行
现场确认);③网上缴费确认。
(一)报名流程:
考生从报名网站首页“网上报名(青海)”入口点击进入报名
登录页面→注册(帐号为本人身份证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
笔试报名→选择考区(市州)→选择类别→选择科目→完成网上
填报报名信息→等待网上审核→审核通过考生再次登录网上报
名系统在线支付考试费(完成笔试报名确认)→安全退出。
(二)报名具体步骤如下:
第 一 步 , 登 录 报 名 网 站 , 中 国 教 育 考 试 网
( http://ntce.neea.edu.cn)。
第二步,注册。(每次)笔试报名前,考生须(重新)注册(帐
号为本人身份证号)。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
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先签署《诚信
考试承诺书》(电子版),承诺遵守考试纪律,违反考试纪律时,
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再填
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
照片要求:
1.本人近 6 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不允许戴帽子、头
巾、发带、墨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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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照片格式及大小:JPG/JPEG 格式,不大于 200K;
3.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白色背景;
4.建议使用 Microsoft Office Picture Manager,图画,
Photoshop,ACDsee 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第三步,填报。考生应按户籍、居住证或学籍关系(在校生)
所在地选择考区(石油局考生可选择海西州考区填报),根据本
人所学专业选择报考类别和科目。居住证编号应真实准确(居住
证上只有身份证号的居住证编号填身份证号即可),否则后果自
负。网上审核确认前,考生可修改网上已填报信息。
第四步,审核。考生等待市州教育考试机构在网上审核通过
(仅审核考生应填报的项目是否齐全、照片是否符合要求,不负
责对考生报名条件进行审核)。考生可在审核日期内随时登录网
报系统查验审核状态。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以在审核时段期间内
修改个人信息后再次提交,超过审核期限仍未提交修改信息的将
不再被审核通过。如未通过审核且原因不明,可咨询所选考区市
州教育考试机构。
第五步,缴费。网上审核通过后,在网上缴费确认截止日期
前,考生可再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在线支付
考试费。缴费后考生可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查询报名是否成功。未
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能网上支付考试费。审核通过,
逾期未在网上缴纳考试费的考生,报名系统将视其为放弃报考,
并自动注销该生当次报考信息。缴费成功后则考生报名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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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时期,考生须遵守省级承办机构和
考点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报名成功后,考生务必随时登陆青海省
教育考试网、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查看有关参加考试
需注意的疫情防控事项,按照要求进行考前十四天体温监测记
录、提供相关材料及证明,以确保顺利参加考试。未及时查看疫
情防控有关规定导致不能提供相关资料,不能参加考试的,由考
生自行承担责任。
五、考试收费
考生根据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海省财政厅《关于继
续执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青发改价格函
〔2018〕513 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笔试(纸质考试)70 元/人. 科缴纳报名考试费。
六、打印准考证
(一)报名结束后,各市州教育考试机构在考务管理系统中
完成考场编排,生成考生准考证号。
(二)准考证格式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规定。考生可于考
前一周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助下载打印准考证。确有困难无法打
印者,可到所属考区教育考试机构申请免费打印领取准考证。
七、成绩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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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考试成绩。如对本人考试成绩
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本人携带身份
证、准考证向所属考区市州教育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
笔试单科合格成绩 2 年内有效。有效期内,相应类别教师资
格笔试要求的单科成绩全部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八、违规处理
对于考试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依照《刑法修正案(九)》、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33 号)等进行处理。
九、其他说明
(一)根据教育部《关于将 2020 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
考试推迟至下半年一并组织实施的公告》精神,2020 年上半年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将推迟至下半年一并组织实施。上半年已报
名缴费考生可申请转至 2020 年下半年考试或申请退费。已选择
“转至 2020 年下半年考试”的考生,直接获得 2020 年下半年考
试资格,下半年考试报名时不需要重新报名。
(二)参加“2018 年上半年至 2019 年下半年”各批次笔试,
已通过的单科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延长 1 年,即成绩有效期由 2
年延长至 3 年,成绩查询网站页面会及时更新有效期限。参加
“2017 年下半年批次(含)之前”单科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已
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终止,因此不再延长。(延长批次详见
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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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批次
成绩有效期限
调整前 调整后
2018 年上半年 2020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下半年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上半年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19 年下半年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三)关于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的说明
按照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音、体、
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34
号)要求,为完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制度设置,加强中小学音、
体、美专业教师队伍建设,从 2017 年上半年考试开始,对音、
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码:201、
202、301、302)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
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
实行单独编码后,音、体、美专业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选报
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取得科目 201A、202A 合格的考生,面试
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 301A、302A
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类别音、体、
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 201、202、301、302 合格成绩,
可相应替代科目 201A、202A、301A、302A 合格成绩;考生已获
得科目 201A、202A、301A、302A 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 201、
202、301、302 合格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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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教师资格考试不指定教材,有关《考试标准》和《考
试大纲》等相关信息,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五)考生必须亲自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等待教
育考试机构网上审核确认。考生应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
考信息准确性负责,报考信息一经审核确认,不许更改。禁止委
托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
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青海考区教师资格笔试报名网上审核确认只核验并确
认考生报考信息的规范性,考生应如实填写个人情况并选择报考
适当类别。不符合报名条件投机报考教师资格笔试者,后果自负
(在面试报名现场审查中将被取消面试资格或后期申请认定教
师资格时考试成绩无效)。
(七)所有考生笔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
息并上传个人照片,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成绩。注
册上传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遵
守规范、慎重选用。
(八)如考生忘记网报登录密码,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提示
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手
机号码下。因此,考生在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期间,切勿更换手机
号码。
(九)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所属考区教育考试机构联系。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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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海省各市州教育考试机构联系方式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0 年 9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