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关于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的公告》规定,现将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面试资格审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资格审查对象
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按照面试人数与考试招聘名额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该职位考聘名额3倍的岗位,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共19名,名单详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一)资格审查时间:
2024年5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资格审查地点:
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教育和体育工作小组(内江市市中区汉晨路526号四楼)。
(三)咨询电话:0832-2070296
三、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一)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2024年上半年内江市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手写或自制表格无效)。
(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
(三)报考岗位所需的各种证书原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及复印件1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四)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岗位所需的证书。面试资格审查时暂未取得的,需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就读学校出具的学历、专业及学制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中证明内容包括:学生基本信息、所学专业、取得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及学位证时间等。
(五)报考者如系在编在职人员(不含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须提供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或持有与原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
(六)中小学在编在职教师报考,须征得单位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或持有与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
(七)委培生、定向生报考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请各位考生按以上顺序准备好面试资格审查资料,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不予受理。
四、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一)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务必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否则视为弃权,后果自负。考生如委托他人代为参加资格审查的,还须提供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原件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都须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当场确认缴费(面试考务费80元/人)并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审查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审查出现的缺额,按公告要求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于2024年5月31日18:00前结束,相关通知将及时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三)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笔试、面试资格或聘用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面试或聘用资格,其在2年内不得参加我区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考试,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温馨提示
(一)报考者故意隐瞒“在编在职人员身份”,未在其本次考聘资格审查前(含资格审查当日)提供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或者按照规定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将按《招聘公告》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取消其面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凡与本次招考有关的通知、注意事项等事宜均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告,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网上具体动向或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考试组织部门不再另行通知。凡因个人未及时了解考试信息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
附件:2024年上半年内江经开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教师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