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绵阳市教育科学研究所2023年下半年考调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相关规定,现将体检结果及递补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结果
序号 |
考生签号(分学科) |
学科 |
体检结果 |
是否进入综合考察 |
备注 |
1 |
1 |
小学语文 |
合格 |
是 |
|
2 |
3 |
中学语文 |
合格 |
是 |
|
3 |
4 |
高中数学 |
补检 |
|
备孕完成后补检 |
4 |
2 |
职业教育 |
合格 |
是 |
|
5 |
4 |
信息技术 |
合格 |
是 |
|
6 |
1 |
中学历史 |
放弃体检 |
否 |
需递补 |
二、递补人员
中学历史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按《公告》规定,现递补该岗位总成绩第二名考生参加体检。
考生签号 (分学科) |
学科 |
总成绩 |
排名 |
备注 |
4 |
中学历史 |
83.44 |
2 |
递补 |
三、体检相关事项
(一)体检时间
递补考生请于2023年11月10日(星期五)早上7:30前到达绵阳市教育科学研究所(绵阳市一环路东段56号)大门口集合。点名宣布注意事项后,统一前往体检医院。出发时未到达集合地点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及心理测试收费标准
体检费按实际产生的费用于体检当天向考生收取,请考生带足相关费用(预计每人550元左右)。
(三)参加体检、心理测试的考生须携带的有关手续
1.本人有效正式身份证或第二代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
2.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背面写上本人姓名)。
(四)注意事项及要求
1.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水、禁食8-12小时。
3.参加体检时不能携带和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
四、复检及递补
递补人员初次体检、心理测试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复查一次,复查申请应在接到体检、心理测试结果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只安排一次,体检及心理测试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心理测试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照报考同一职位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绵阳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