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义务教育优质发展共同体领航学校成都市龙泉驿区第七中学地处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街道办事处新驿南街18号,是一所具有悠久历史和深厚文化底蕴的川内名校。
学校创建于1944年,占地面积60余亩,学校秉承“厚德、博学、尚美、笃行”的校训、“自主合作、勤奋创新、全面发展、知行合一”的理念,致力于学生、教师、学校的全面和谐发展。
在七十余年的发展历程中,学校始终立足于自身特色,开拓进取、锐意创新,紧跟社会、时代发展步伐,奠定了可持续发展的坚实基础。获得四川省义务教育优质发展共同体领航学校、四川省现代教育技术示范校、四川省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四川省川派初中名校、成都市第三批校长基地校、成都市校本培训研修校、成都市阳光体育示范校、成都市国际理解教育课程实验学校等称号。近年来,学校在课堂教学改革、德育研究与实践、课程建设研究与实践、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教育教学质量得到极大提升,在区域范围内起到了示范引领的作用。
招聘计划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物理教师1名
生物教师1名
英语老师2名
数学老师1名
体育老师1名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且毕业于2023年7月31日前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其中,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手续。
(二)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并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或技能;
2.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3. 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开具的同意证明;
4. 执国外、境外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
5. 年龄在 35 周岁以下(即1988年7月13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在职教师可放宽至 40 周岁(即1983年7月13日及以后出生)以下;
6. 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在职教师可放宽至本科学历;
7. 具有与报考学科相对应的小学 ( 中学) 教师资格证。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 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5. 2023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学生;
6. 成都经开区合同期内的编制外聘用教师;
三、报名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
1. 线上报名:2023年7月13日-7月21日(7月21日17:00截止);
2.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7月14日-7月22日(7月22日16:00截止);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提前或逾期不予受理;
3.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7月14日-7月22日(如遇特殊情况时间变更,短信电话邮件另行通知)。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登录报名网(http://htzx.baomingpingtai.com)采用线上报名系统注册报名(不设现场报名)。
(三)报名程序
1. 网上注册
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号和本人手机号进行注册,一个身份证号对应一个手机号,均只能注册一次。注册信息提交后,不得修改。
2. 填报信息
(1)应聘人员需在报名系统上选择报考岗位,如实、准确、全面填写个人信息内容并上传,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时间截止后,将不能提交报名,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2)所需材料
①毕业证、学位证;
②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
③《2023年成都经开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教师报名表》;
④个人自荐材料,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个人履历证明材料,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获奖证书)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⑤1寸证件照;
⑥其它所需的相关证明。
3.资格初审
1. 根据应聘人员报名时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资料,对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成功后的2-3个工作日,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提交材料信息不完整、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条件,资格初审将不通过。如资格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点击报名资料查看修改后,可在报名截止前重新提交,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
2. 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学校结合用人需求,从专业素质、岗位匹配和业绩评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并以邮件方式或短信、电话的方式通知参加考试事宜。应聘人员在报名结束后5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进入面试。
4.其他要求
1. 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使用本人信息,提供的报名信息和佐证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
2. 报名资料提交成功后请不要重复提交。
3. 应聘人员应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表》并认真核对。如因信息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未通过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 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四、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为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和无学生试讲相结合,以无学生试讲为主。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75分以下(不含75分)不予录取。
3.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按时到现场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入职体检及政审
(一)人员构成
根据考核结果,按照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考核结果进行递补。
(二)形式及内容
1. 通过体检保证入职员工的身体状况是否符合从事该工作。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国家公务员入职体检相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自行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结果通知3日内到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适当顺延。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
2. 体检合格者,由学校组织政审,体检及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即为拟聘人员。
3. 入职体检、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经审查合格的人员作为拟聘人员,在“成都兴贤人才微信公众号(cdxxrc)”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
七、聘用管理及福利待遇
(一)按国家规定购买社保及缴纳公积金。
(二)聘用人员与第三方国有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委派至招聘学校相关岗位工作,试用期为2个月。
(三)薪酬待遇参照区内编制外教师薪酬标准执行。1.按照区教育局年度员额教师推进方案,择优推荐为本校员额制教师。
八、其他
(一)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