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神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23年青神县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的公告》规定,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名额之比为笔试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不得低于3:1。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调减招聘岗位招聘名额;调减后仍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并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程序退还考生已缴考试考务费。根据报考人员报名缴费情况,经研究,现对本次部分招聘岗位作如下调整(详见附件)。
本公告由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8—38861336。
附件:2023年青神县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部分岗位调整情况表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