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上半年新都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公告》,现将2023年上半年新都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及面试相关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原件校验
(一)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
按照《2023年上半年新都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公告》第六条第二款规定:“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的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笔试开考比例放宽至1:2的岗位,全部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在确定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过程中,如同一岗位最末一名笔试成绩(含加分成绩)相同,最末一名笔试成绩(含加分成绩)相同者都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
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原件校验。
请各位考生按要求如实提供有效的原件校验材料,原件校验通过,发给面试通知书。如在规定时间内不按要求提供材料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材料的,视为原件校验不合格,不能参加面试。
如考生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将在公招教师的任何环节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造成的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原件校验后,岗位招聘人数与原件校验合格的人数未达到1:3的,在同一招聘岗位中按笔试成绩(含加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确定进入原件校验递补人员名单过程中,若同一岗位最末一名笔试成绩(含加分成绩)相同,都进入原件校验递补人员名单。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原件校验,逾期未参加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供原件校验所需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递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将在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予以发布。
委托他人代交原件校验材料的,除按要求提交原件校验的材料外,还应提交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样本见附件4)、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原件校验日期及作息时间:
2023年4月24日至4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2. 原件校验地点:
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B栋教育科学研究院(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新街31号)。
各招聘岗位具体原件校验时间和地点详见附件2。其中,2023年4月24日至4月26日为分岗位分时段审核时间;2023年4月27日为集中安排补交材料审核时间。请进入原件校验的考生务必按照时间安排参加原件校验。
3. 原件校验须提交资料:
(1)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考生须提交的资料:
①报名时打印的《2023年上半年新都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应聘资格审查表》1份;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③本人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其中如系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或就业推荐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毕业时间、学历及所学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材料(须加盖鲜章),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历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④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⑤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提示:在原件校验时因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遗失的,可提交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查分验证栏打印的《普通话水平查询结果》1份。
⑥《考生诚信承诺书》1份(由应聘者在原件校验时现场填写);
⑦所报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有任教经历人员岗位须提交的资料:
①报名时打印的《2023年上半年新都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应聘资格审查表》1份;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③本人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④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⑤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提示:在原件校验时因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遗失的,可提交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查分验证栏打印的《普通话水平查询结果》1份。
⑥由现工作单位(或曾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应学段、相应学科任教经历(任教时间可累计,计算时间截止至公告发布当日,即3月10日)的证明1份(证明样本见附件3);
如现工作单位(或曾工作单位)为民办学校(幼儿园)的,还须提供该民办学校(幼儿园)取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复印件1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⑦个人荣获县级及以上赛课(含公开课、优质展示课、送教课、视频展示课、微课,不含技能竞赛、论文、课题、教学设计等获奖)三等奖及以上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其中:报考具有1年及以上任教经历人员岗位的应聘者可不提供此类证书;
⑧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任教经历证明》盖章单位与合同签订单位不一致的,还须提供盖章单位与合同签订单位关系的证明原件1份;
⑨《考生诚信承诺书》1份(由应聘者在原件校验时现场填写);
⑩所报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资料记载的内容应与档案记载的内容一致,如在审查档案时发现原件校验提供的资料内容与档案所记载的内容不一致,以档案所记载的内容为准,如档案所记载内容不符合招聘条件,取消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造成的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逾期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领取《面试通知书》
(一)领取《面试通知书》日期及作息时间:2023年4月24日至4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因未及时领取《面试通知书》而影响面试的,造成的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领取《面试通知书》地点: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B栋教育科学研究院(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新街31号)。
(三)领取《面试通知书》时缴面试费80.00元/人(请提前准备好零钱)。
三、抽签确定面试时段
(一)时间:原件校验期间。
(二)地点: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B栋教育科学研究院(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新街31号)。
(三)参加人员:需要通过抽签确定面试时段的考生〔02016小学语文教师(高校毕业生)、02017小学数学教师(高校毕业生)、02022小学科学教师(高校毕业生)、02028幼儿园教师(高校毕业生)、02035小学语文教师(具有1年及以上任教经历人员)、02050小学语文教师(具有3年及以上任教经历人员)、02051小学数学教师(具有3年及以上任教经历人员)〕。
需要通过抽签确定面试时段的考生原件校验通过后,在原件校验的地点当场抽签确定面试时段,先通过原件校验者先抽。抽签确定面试时段后,在相关表格上签名确认面试时段。抽签后,不得调换或更改,请考生提前安排好自己的时间。
四、相关工作安排
(一)公布进入原件校验递补人员名单。
时间:2023年4月28日。
地点: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
(二)递补人员原件校验和领取《面试通知书》。
日期:2023年5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
地点: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B栋教育科学研究院(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新街31号)。
(三)公布原件校验(含递补原件校验)结果。
时间:2023年5月5日。
地点: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
(四)公布面试说课题目。
时间:2023年5月9日。
地点: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
(五)面试。
时间:2023年5月13日-5月15日上午。
地点:成都市现代制造职业技术学校(成都市新都区新军路281号)。
详细安排见《面试通知书》。
(六)公布面试成绩。
时间:2023年5月16日
地点: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
(七)公布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时间:2023年5月18日前
地点: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
五、其他
具体工作安排如有调整,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予以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咨询电话:
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028-83976015或028-83976011;
网址: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ndu.gov.cn/)
成都市新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