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以下资料,回答问题。
2015年1~11月,北京市20个文化创意产业功能区实现收入7019.8亿元,同比增长7.5%,高于全市文化创意产业收入平均增速1.2个百分点,占全市文化创意产业收入的比重为68.8%。其中文化科技融合示范功能区实现收入3772.5亿元,同比增长7.8%,占20个功能区总收入的53.7%;文化金融融合功能区实现收入436.5亿元,同比增长10%,占20个功能区总收入的6.2%。
传媒影视板块中,CBD-定福庄国际传媒产业走廊功能区、新媒体产业功能区、影视产业功能区分别增长8.9%、69.4%和27.9%,三个功能区收入合计占20个功能区总收入的17.1%;文化休闲板块中,北京老字号品牌文化推广功能区、主题公园功能区分别增长18%和1.5倍,两个功能区收入合计占20个功能区总收入的3%。
2015年1~11月,规模以上互联网信息服务行业实现收入856.5亿元,同比增长21.5%,高于全市文化创意产业平均增速15.2个百分点;数字内容服务和其他互联网服务行业分别实现收入17.8亿元和6.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5.3%和53%;全市重点互联网出版单位实现收入373.2亿元,同比增长5.9%。
1.2015年1~11月,北京全市文化创意产业收入在以下哪个范围内?
A.低于1万亿元
B.在1~1.1万亿元之间
C.在1.1~1.2万亿元之间
D.高于1.2万亿元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现期比重。根据材料“2015年1~11月,北京市20个文化创意产业功能区实现收入7019.8亿元……占全市文化创意产业收入的比重为68.8%”可知,2015年1~11月,北京全市文化创意产业收入为7019.8/68.8%≈10200亿元=1.02万亿元。
故本题答案为B选项。
【知识点】现期比重
2.2015年1~11月,文化科技融合示范功能区实现收入占全市文化创意产业收入的比重约比文化金融融合功能区高多少个百分点?
A.69
B.48
C.33
D.25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现期比重。
根据材料“2015年1~11月,北京市20个文化创意产业功能区实现收入……占全市文化创意产业收入的比重为68.8%。其中文化科技融合示范功能区实现收入……占20个功能区总收入的53.7%;文化金融融合功能区实现收入……占20个功能区总收入的6.2%”可知,2015年1~11月,文化科技融合示范功能区实现收入占全市文化创意产业收入的比重比文化金融融合功能区高53.7%×68.8%-6.2%×68.8%=(53.7%-6.2%)×68.8%≈50%×70%≈35个百分点,与C选项最接近。
故本题答案为C选项。
【知识点】现期比重
3.2015年1~11月,规模以上互联网信息服务行业月均同比约增收多少亿元?
A.13
B.14
C.20
D.30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一般增长量。根据材料“2015年1~11月,规模以上互联网信息服务行业实现收入856.5亿元,同比增长21.5%”可知,2015年1~11月,规模以上互联网信息服务行业月均同比增收亿元。
故本题答案为B选项。
【知识点】一般增长量
4.按照各功能区2015年1~11月的收入增速从高到低的顺序,以下选项中排序正确的是:
A.CBD-定福庄国际传媒产业走廊功能区、新媒体产业功能区、影视产业功能区
B.北京老字号品牌文化推广功能区、主题公园功能区、新媒体产业功能区
C.主题公园功能区、北京老字号品牌文化推广功能区、影视产业功能区
D.新媒体产业功能区、影视产业功能区、北京老字号品牌文化推广功能区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增长率比较。根据材料“(2015年1~11月)CBD-定福庄国际传媒产业走廊功能区、新媒体产业功能区、影视产业功能区分别增长8.9%、69.4%和27.9%……北京老字号品牌文化推广功能区、主题公园功能区分别增长18%和1.5倍”可知,同比增速从高到低排列正确的只有D选项。故本题答案为D选项。
【知识点】增长率比较
5.关于2015年1~11月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收入,能够从上述资料中推出的是:
A.20个文化创意产业功能区之外的文化创意产业收入增速为5.1%
B.北京老字号品牌文化推广功能区、主题公园功能区总收入为300多亿元
C.上年同期文化科技融合示范功能区收入占20个功能区比重低于53.7%
D.其他互联网服务行业同比收入增量多于数字内容服务行业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综合分析。
A项,合成增长率,根据材料“2015年1~11月,北京市20个文化创意产业功能区实现收入……同比增长7.5%,高于全市文化创意产业收入平均增速1.2个百分点,占全市文化创意产业收入的比重为68.8%”可知,2015年1~11月全市文化创意产业收入增速为7.5%-1.2%=6.3%,根据合成增长率口诀“整体增长率介于部分增长率之间,且偏向基数大的增长率”,20个文化创意产业功能区实现收入占全市文化创意产业收入的比重为68.8%,基数大,所以20个文化创意产业功能区之外的文化创意产业收入增速应小于6.3%-1.2%=5.1%,A选项错误;
B项,现期比重,根据材料“2015年1~11月,北京市20个文化创意产业功能区实现收入7019.8亿元……北京老字号品牌文化推广功能区、主题公园功能区……两个功能区收入合计占20个功能区总收入的3%”可知,北京老字号品牌文化推广功能区、主题公园功能区总收入为7019.8×3%<300亿元,B选项错误;
C项,两期比重比较,根据材料“2015年1~11月,北京市20个文化创意产业功能区实现收入……同比增长7.5%……其中文化科技融合示范功能区实现收入……同比增长7.8%,占20个功能区总收入的53.7%”可知,2015年1~11月,文化科技融合示范功能区实现收入占20个功能区总收入的53.7%,结合两期比重比较结论,部分增长率(7.8%)大于整体增长率(7.5%),比重上升,所以上年同期文化科技融合示范功能区收入占20个功能区比重低于53.7%,C选项正确;
D项,增长量比较,根据材料“数字内容服务和其他互联网服务行业分别实现收入17.8亿元和6.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5.3%和53%”,并结合增长量大小比较口诀“一大一小看倍数”,现期量:数字内容服务收入是其他互联网服务行业收入的17.8/6.3≈3倍,增长率:其他互联网服务行业收入是数字内容服务收入的53%/25.3%≈2倍,所以其他互联网服务行业同比收入增量少于数字内容服务行业,D选项错误。
故本题答案为C选项。
【知识点】综合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