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教师资格证> 考试公告
北京市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因疫情缺考申请退费的通知
1970-01-01 08:33

 考生受疫情影响未能如期参加本次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提交退费申请,经核准后,报名费将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回,已通过的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自动延长半年。

    属于强制隔离期、集中医学观察期、居家医学观察期或居住小区封控管理阶段的考生,请下载、填写《退费申请表》(见附件),并以PDF格式、截图或照片形式提交准考证和证明材料。11月5日前发送至邮箱bjntce@bjeea.cn。邮件主题为“退费申请+准考证号”。超过受理时限,视同自愿放弃。

    证明材料具体指由疾控中心或社区(村)或街道(乡、镇)出具的显示考生身份信息及隔离时间的隔离或封闭证明(加盖公章);10月30日发烧、咳嗽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的医院诊断书。

特别提示:10月29日接到我院推送的手机短信(内容为“考生您好,我们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您的健康码赋҅非绿码,不符合考试防疫要求,不能参加10月30日教师资格考试,考后将统一进行退费处理,已合格科目成绩有效期顺延,特此通知。”)的,无需个人申请,由考试院统一办理。

 

北京市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退费申请表.docx

   北京教育考试院

2021年11月1日

 

原文来源:北京教育考试院

Copyright 2021 高正创新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渝ICP备19003606号-1 渝公网安备 500108020049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