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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教育事业单位面向2022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12人
2022-04-29 00:00

 为加强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2022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2022届高校毕业生12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巫溪县教育事业单位面向2022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重庆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年限)的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环节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8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6年4月29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即将取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专业报考。其中,境内高校2022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且须在2022年7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境外高校2022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各学年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且须在2022年7月31日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如未按时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附件6)、《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5)(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资格审核。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在报名期间,经负责专业资格审核的单位审核认定,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符合要求的,可视为招聘专业对待。

    (五)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1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1年。如本科以上学历,均含本科学历;专技13级以上,均含专技13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本简章要求的教师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考试合格证明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且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可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学校出具的符合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证明)、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并最晚于拟聘公示前(且不晚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关证书,如未按时取得将取消拟聘资格。

    本简章正文和附件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2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政府网(www.cqwx.gov.cn)”--人事招考栏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线上和线下现场报名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线上报名时间:从本招聘简章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10日18:00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报考人员将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扫描后一并上传至邮箱450073928@qq.com。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现场报名时间:2022年5月14日上午9:00--12:00。报名地点:重庆大学城富力假日酒店(地址:重庆大学城南路26号,联系电话:023-88616666)。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变化,报名时间及地点有变化的将通过“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政府网(www.cqwx.gov.cn)”--人事招考栏及时公布,请报考人员关注。

    (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详见附件3。线上报名的考生请于2022年5月14日上午9:00--12:00,携带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到现场报名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现场报名的考生,报名时即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在报名处当场领取《考试考核通知书》,并按《考试考核通知书》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考核;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应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所有到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须认真阅读《疫情防控须知》(见附件10),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三)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其中招聘岗位属急需紧缺岗位的,有关情况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五、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凡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达到8:1的,将对此岗位应聘人员进行笔试;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未达到8:1的,则直接进入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分值100分,笔试时间90分钟,笔试科目为专业科目,内容为各学科专业知识。采用闭卷笔答方式。

    2.笔试时间: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考试考核通知书》。

    3.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笔试缺考的,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2)按照与拟招聘岗位名额5: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3)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达不到5:1比例的,最低可按2:1执行后续环节。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至竞争比例不低于2:1;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巫溪县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4.笔试成绩、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于笔试结束后在考试考核处公布。

    (三)面试

    本次面试包含专业技能测试方式及综合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方式为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学设计能力、课堂教学艺术等。综合面试包括结构化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专业技能测试时间10分钟,综合面试时间5分钟,各面试方式分值均为100分。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以及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至最低竞争比,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正常参加面试的人员仍可继续参加面试,但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组织笔试的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40%+综合面试×30%。

    未组织笔试的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业技能测试×50%+综合面试×50%。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进入签约环节、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面试结束后在考点予以公布。

    六、签订就业协议 

    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如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按学历层次、专业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奖学金等级、学校必修课程总成绩平均分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拟签订就业协议人员与招聘单位现场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由考生自行准备。因考生自愿放弃签订就业协议后出现的缺额,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报考和考试考核情况决定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如需递补,则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七、报到

    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人员请在2022年8月5日前持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到巫溪县人力社保局事管科(巫溪县柏杨街道广场西路67号人力社保局402室)报到。2022年7月31日前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相关证件的,解除协议,取消聘用资格。

    八、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巫溪县人力社保局按规定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得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巫溪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查拟聘人员提供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学历学位和招聘岗位要求的获奖、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审查,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和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对考察不合格人员,组织考察的有关部门(单位)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前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的次数由县人力社保局决定。人选经考察合格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考察合格后,放弃进入后续环节资格的人员信息由招聘单位报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对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

    九、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政府网”(www.cqwx.gov.cn)--人事招考栏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考察合格确定的拟聘人员在“重庆市人力社保网”(http://rlsbj.cq.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十、选岗

    考察合格、且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岗前培训结束后,在通知的时间和地点集中、按照不同招聘岗位根据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具体招聘单位,若同一招聘岗位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学历层次、相应职〈执〉业资格、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的顺序依次从高到低优先选岗。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优先选择权,只能在剩余招聘单位中选择。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十一、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巫溪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备案。备案后,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期满3年可在县域内平行交流,在本县最低服务满5年方能交流、调动到县外;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在《聘用合同》中约定具体违约责任。

    十二、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三、其他事项

    (一)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并在“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政府网(www.cqwx.gov.cn)”--人事招考栏查询本次考试相关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本简章由巫溪县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三)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咨询电话:

    县教委:023-51510972、13509448285

    县人力社保局:023-51520450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1.附件1:岗位一览表.xlsx
2.附件2:报名表.docx
3.附件3: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doc
4.附件4:个人信息汇总表.xls
5.附件5: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docx
6.附件6: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docx
7.附件7:“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学科名单.docx
8.附件8: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pdf
9.附件9:2022年世界大学排名关500位名单.docx
10.附件10:疫情防控须知.docx

 

原文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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