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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下半年西咸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安排公告
2024-11-07 10:58

按照中共西安市委组织部、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下半年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关于2024年下半年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查询和有关事项安排的公告》有关要求,现将2024年下半年西咸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详见西安人事考试网2024114日发布的《关于2024年下半年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查询和有关事项安排的公告》(附件1: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情况表)。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41111日(星期一)9:00--12:00

(二)地址:西咸新区公共卫生管理中心5501会议室(可乘坐西安地铁1号线或16号线至上林路地铁站A出口,步行10分钟即可到达)。

(三)递补截止时间:20241113日(星期三)12:00

三、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一)西安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

(二)西安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的《笔试准考证》。

(三)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相关学历学位证明等资料分别按以下情况提供:

1.国内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国外留学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系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必须提供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未提交《同意报考证明》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同意报考证明》具体要求如下:

1.市级及以上部门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区(县、县级市)级部门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当地人社部门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截止20241231日在本单位或当地其他机关累计工作不满5年的,《同意报考证明》中需注明招录当年该岗位未规定服务期限。

注:按照《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11号)文件关于服务期的有关规定,陕西省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最低服务年限,截止20241231日尚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视为无效。凡隐瞒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报考的,无论招聘过程中或聘用后,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聘(聘用)资格。

2.“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与所签订服务协议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须注明截止20241231日服务期已满。

以上资料复印件(或证明文件)仅需一份,请提前按顺序整理。

四、其他事项

(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对有恶意报名、扰乱招聘秩序、弄虚作假或骗取资格等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二)应聘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

(三)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按照本岗位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须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如出现递补情形时,因无法及时与递补人员取得联系的,取消递补资格。

(四)应聘人员资格复审通过后,应及时关注西安人事考试网站有关面试公告信息,因未及时关注,造成错过考试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对于在招聘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询问,咨询时间:9:0012:0014:0018:00(工作日)。

新区组织人事部:02933585903

新区社会事业服务局:02933357965

 

原文来源:陕西省西咸新区组织人事部

202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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