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2024年上半年泸州市纳溪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泸州市纳溪区2024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参加递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详见附件)及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递补资格审查时间
2024年5月31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6:00。
二、递补资格审查地点
泸州市纳溪区云溪西路一段99号,区人社局306办公室(区政府大院内)。政策咨询:0830-4294906;考务咨询:0830-4212407。
三、递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四、递补资格审查要求
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要围绕报考条件(含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条件)进行,考生参加资格审查须持: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审查时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出具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或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认证请登录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留学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有关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岗位所需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3.考生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占编人员,须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审查意见;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不能提供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4.本人亲笔签名的《报名信息表》2份。
5.编码2024123039岗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从事辅警工作期间以下材料:《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须同时具有区县公安局和市公安局的审核意见和公章)、历年年度考核表(或者年度考核等次通知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或县级及以上公安局出具的年度考核等次证明,奖励、表彰证书或决定(通知)文件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截止2024年3月20日,36周岁至40周岁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本人获得市级及以上表彰或省级公安机关及以上奖励证书或决定(通知)文件,或在脱贫县、艰苦边远地区工作印证资料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6.放宽年龄的退役军人的报考人员还须出具本人《入伍通知书》《退出现役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凡是在资格审查时隐瞒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查实都将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五、面试工作安排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才能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资格审查后领取的《面试通知书》,综合成绩在所有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
附件:泸州市纳溪区2024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参加递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