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编办、教育、人社、财政、医保部门关于做好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县特岗教师招聘面试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按照应聘人员所报考的岗位,以笔试科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对达不到3倍的岗位,全部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单科成绩为零分的除外)。按同一岗位排序出现末位笔试科目总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有主动放弃面试资格)而造成进入面试人员空缺的,可依次顺延递补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再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略阳县2024年特岗教师招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名单附后)。
二、时间及地点
复审时间:7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复审地点:略阳县教育体育局4楼403室。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考生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A4纸),将复印件按照以下顺序装订,并由本人在每张复印件右上角签字确认。应届毕业生提供以下1-4项材料,往届毕业生提供以下1-5项材料。
1.《陕西特岗教师报名表》和笔试准考证(复印件)自行在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无需就读学校或所在单位盖章;
2.本人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必须与报名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打印);
4.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持有在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应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拟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5.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或人社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企业已就业人员,应提供与劳动合同签订部门签订的解除劳动关系的正式文件;有特殊服务期的考生,须提供与所签订服务协议部门(组织、人事、团委等)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四、资格复审递补说明
在规定时限内,因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考生放弃或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等形成的缺额,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时,如出现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递补人员。我县特岗办将用固定电话(0916-4821818)通知递补者本人,递补通知截止时间为7月25日19:30,逾期未联系上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递补。所有考生必须确保报名时所提供的本人联系电话号码畅通,以便在出现递补情形时联系本人。因考生电话号码错误、停机、不接听等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五、有关要求
1.现场资格复审必须本人到场,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报考者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直接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考生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必须提供岗位条件所需要的所有证件原件,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4.《报名表》、《笔试准考证》为参加面试、体检等招聘环节依据,请妥善保管;
5.我县特岗教师招聘后续事宜请关注“陕西特岗系统”、“略阳县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