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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区事业单位面向2024年应届 毕业公费师范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0人公告
2024-07-16 09:19

重庆市万州区事业单位面向2024年应届 毕业公费师范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信息检索

教师岗:40名

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7月17日上午9:00--12:00

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万州区教育委员会四楼会议室(万州区白岩路256号)

考核形式:试讲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决定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公费师范生公开招聘一批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一)面向我市为万州区公费培养的2024年应届毕业小学教育(全科教师)公费师范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名。

(二)面向我市为万州区公办幼儿园公费培养的2024年应届毕业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名。

(三)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4年应届毕业万州籍公费师范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条件要求等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年限)的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的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8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按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各学期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且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2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查,综合使用该目录《说明》中明确的有关规则。

(四)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条件的,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如未按时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所指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官网政务公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网址:http://www.wz.gov.cn/bmjz_89642/bm/rlzyhshbzj/zwgk_94688/zfxxgkml/sydwzk/)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

2024年7月17日上午9:00--12:00。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

万州区教育委员会四楼会议室(万州区白岩路256号)。

(三)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加盖毕业院校印章的各学期成绩单和就业推荐表等材料(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详见附件3)

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考试考核。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考生说明原因。

五、考核

本次招聘,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和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采取面试、在校学习成绩绩点与奖学金加分成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由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万州区教委组织实施。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将通过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官网政务公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网址:http://www.wz.gov.cn/bmjz_89642/bm/rlzyhshbzj/zwgk_94688/zfxxgkml/sydwzk/)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面试内容。

考核为专业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操作水平、专业实践能力等。试讲时间为10分钟,分值为100分。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得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缺考或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三)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考核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5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40%+奖学金加分成绩×5%。

    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考核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四)关于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奖学金加分项

1.在校期间学习成绩:指由考生提供学校出具的在校就读期间(其中公办幼儿园订单定向师范生指大学专科期间)取得的综合平均成绩,折算为百分制,满分100分。

 

 

2.奖学金加分项目及加分办法:指考生在校就读期间(其中公办幼儿园订单定向师范生指大学专科期间),获得国家级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加1.5分/次,获得校级综合奖学金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2、0.8、0.4分/次,其中获得校级单项奖学金或未明确等级的其他类奖学金,按照三等综合奖学金计分,高于校级以上的其他类奖学金均按校级一等综合奖学金计算。奖学金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3.奖学金加分成绩计算办法:

奖学金加分成绩=奖学金加分个位数基准分+奖学金加分小数点后两位数×10

其中,奖学金加分个位数是“0”的,基准分为0分;奖学金加分个位数是“1”的,基准分为50分;奖学金加分个位数是“2”的,基准分为60分;奖学金加分个位数是“3”的,基准分为70分;奖学金加分个位数是“4”的,基准分为80分;奖学金加分个位数是“5”的,基准分为90分。如某考生奖学金加分为4.85分,其奖学金加分成绩=80(个位数4的基准分)+0.85×10(小数部分0.85计算分)=88.5分。

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官网政务公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网址:http://www.wz.gov.cn/bmjz_89642/bm/rlzyhshbzj/zwgk_94688/zfxxgkml/sydwzk/)公布。

六、体检、选岗、签约及考察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体检时间、地点在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官网政务公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网址:http://www.wz.gov.cn/bmjz_89642/bm/rlzyhshbzj/zwgk_94688/zfxxgkml/sydwzk/)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体检由万州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区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重庆市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选岗。

体检完成后,同一招聘岗位属多个招聘单位的(详见附件1),报考该岗位的体检合格考生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由本人选择招聘单位,即“选岗”。因处于孕期未完成体检的考生,可按照总成绩的高低顺序先行选岗。考生的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属退役军人(含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的优先选岗,对其他考生抽签确定选岗顺序。

选岗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在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官网政务公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网址:http://www.wz.gov.cn/bmjz_89642/bm/rlzyhshbzj/zwgk_94688/zfxxgkml/sydwzk/)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若因考生不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选择聘用单位,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选岗确定后,考生不得更改选择的拟聘单位。确定拟聘单位后,开展考察工作。

(三)签约。

体检合格及选岗完成后,考生确定为签约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就业协议》),就业协议书中明确违约行为以及违约责任。《就业协议》由考生自备,请考生务必提前准备好。

(四)考察。

体检和选岗完成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按原签订的培养协议规定处理,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七、公示

考核、体检、考察及选岗、报到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官网政务公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网址:http://www.wz.gov.cn/bmjz_89642/bm/rlzyhshbzj/zwgk_94688/zfxxgkml/sydwzk/)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官网政务公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网址:http://www.wz.gov.cn/bmjz_89642/bm/rlzyhshbzj/zwgk_94688/zfxxgkml/sydwzk/)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核总成绩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应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我区教育事业单位服务满6年,方能向区外交流、调动,最低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其他事业单位。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并按照《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有其他约定事项者,按约定执行。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核查,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事业单位公招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库。考生涉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执行。

十、其他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于工作日咨询:023-58232645(万州区人力社保局事管科),023-58223561(万州区教委人事科)。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三)本次招聘的相关事宜在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官网政务公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网址:http://www.wz.gov.cn/bmjz_89642/bm/rlzyhshbzj/zwgk_94688/zfxxgkml/sydwzk/)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四)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通信全天候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信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五)本公告由万州区人力社保局、万州区教委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1.重庆市万州区事业单位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公费师范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重庆市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

3.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4.重庆市万州区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24届公费师范生报名表

 

 

原文来源:万州区人力社保局

 

附件1

 

重庆市万州区事业单位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公费师范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主管
部门
招聘
单位
招聘
岗位
岗位类别及等级 招聘
名额
招聘条件 面试 最低
服务期
联系人 备注
学历
(学位)
专业
(学科)
年龄 其他条件 专业
面试
1 重庆市万州区教育委员会 委属学校 幼儿教师 专技岗位十三级 鸡公岭幼儿园1
余家中心小学1
新田中心小学1
地宝中心小学1
龙驹中心小学1
梨树中心小学1
赶场中心小学1
天福幼儿园1
南京幼儿园1
合计9
大专以上学历 学前教育专业 35周岁以下 1.取得相应层级及以上教师资格证,2.限2024年应届毕业的学前教育万州区公费师范生。 试讲 聘用后需在本区县服务满6年 叶老师
023-58232645
需选岗
2 重庆市万州区教育委员会 委属学校 小学全科教师 专技岗位十二级以下 岩口复兴学校2
弹子学校1
龙沙中心小学1
柱山中心小学2
熊家学校1
分水中心小学3
余家中心小学1
后山中心小学1
新田中心小学3
恒合民族中心小学2
普子中心小学1
龙驹中心小学1
梨树中心小学2
赶场中心小学1
白羊中心小学1
培文学校1
太安学校3
罗田学校3
合计30
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 小学教育专业 35周岁以下 1.取得相应层级及以上教师资格证,2.限2024年应届毕业的定向万州区小学全科教师。 试讲 聘用后需在本区县服务满6年 叶老师
023-58232645
需选岗
3 重庆市万州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万州区田家炳学校 心理健康教师 专技岗位十二级以下 1 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 本科:心理学【类】、教育学【类】(心理健康教育方向)
研究生:心理学【类】、教育学【类】(心理健康教育方向)、教育【类】(心理健康教育方向)、应用心理【类】
35周岁以下 限万州籍2024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且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与招聘岗位相应层级以上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 试讲 聘用后需在本区县服务满6年 叶老师
023-58232645
 

 

附件3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应聘人员下载并如实填写《重庆市万州区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24届公费师范生报名表》(附件4);

2﹒持本人居民身份证、万州籍生源的户口证明材料、自荐材料等;

3﹒加盖院校公章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推荐表、公费师范生协议、大学期间学习成绩证明等材料;

4﹒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1张。

现场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现场资格审核时,交验原件的同时收取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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