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4年签约服务我市的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安置工作,按照《关于开展师范生公费定向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教〔2018]83号)和《关于做好省级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434号)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拟开展2024年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公开考核招
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签约服务我市各实施范围县的2024年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及岗位
考核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
三、考核招聘程序
(一)考核招聘方式
采取实施范围县直接考核招聘签约方式。
(二)资格审查
1.时间和地点
仁寿县:4月25日,仁寿县教育和体育局(仁寿县文林街道奎星街87号);
洪雅县:4月19日,洪雅县教育和体育局(洪雅县洪川镇人民路152号);
丹棱县:4月12日,丹棱县教育和体育局(丹棱县齐乐镇北环路150号);
青神县:4月17日,青神县教育和体育局(青神县建设路36号)。
2.应聘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四川省公费师范生培养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就业协议(培养学校盖章)3份、教师资格证书、学籍证明等材料。由各实施范围县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参加面试考核。
(三)考核招聘
1.考核招聘时间及地点:资格审查的当天或第二天,具体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考核招聘由各实施范围县组织实施,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专业知识、适岗能力、学习和工作表现等。
(四)签订就业协议
考核通过的公费师范毕业生与实施范围县教育主管部门按规定可现场签订《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五)落实学校岗位
由各实施范围县教育主管部门结合本县实际自行安排。
(六)后续程序
签订就业协议的公费师范毕业生于7月31日前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和毕业院校派遣通知单等相关证件到签约县教育主管部门报到。后续体检、考察、公示、报到及聘用等按实施范围县事业单位人员考核招聘程序办理。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前到达资格审查和考核招聘地点,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若因其他原因需调整考核招聘时间的,由实施范围县另行通知。在考核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应聘(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三)咨询电话
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王学华028-38195056
仁寿县教育和体育局万晗宇13880995620
洪雅县教育和体育局王 鑫18783315191
丹棱县教育和体育局路盼19162996991
青神县教育和体育局涂芮13568307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