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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充阆中市公开考核招聘10名教师
2024-04-23 15:15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文件要求,阆中市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10名教师。现将公开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公开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的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部属师范院校2024届毕业的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的公费师范生、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且取得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人员,并完全符合《阆中市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其中,2024年前毕业的报考者必须在报名前取得并实际持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阆中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 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两栏表述分别相符(“专业条件”一栏是指具体专业的名称,非学科类)。

报考者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更名导致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名称不同,但确属同一专业的可报名(由报考者自行提供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印发的专业更名文件等证明材料)。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事业单位人员(期满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报考条件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4日—2024年4月27日。

2.报名方式: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名时在网上自行下载《阆中市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表》并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在报名时间内发送到指定邮箱(注意确认是否发送成功),逾期不再受理。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不得兼报。

网上报名邮箱:langzhongrenshe@qq.com,报名文档统一命名为“报考学校+报考岗位+姓名”。联系人:党老师,联系电话:0817-6363600。

(二)资格审查

1.时间:2024年5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2.地点: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七楼会议室(阆中市巴都大道167号)

3.需提供的资料:

(1)《阆中市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表》1份,由报考者自行下载打印填写;

(2)近期免冠2寸证件照1张;

(3)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1份。其中,尚未领取到毕业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上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出具学校(学院)开具的就读院系专业、学历、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原件;部属公费师范生同时提交所就读学校(学院)出具的公费师范生身份证明1份;

国外、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高校或省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5)有效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

(6)有效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7)有效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部属公费师范生和以研究生学历报考者无需提供);

(8)报考者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须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同意报考材料1份;

(9)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阆中市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对报名者的基本情况、有关证件(资料)的真实性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资格初审,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考核聘用资格。

4.开考比例。 按照事业单位招聘相关规定,结合阆中市事业单位实际,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特殊岗位达不到3:1的,经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放宽到2:1)否则取消该招聘岗位。调整和取消相关情况将在阆中市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人事招考”专栏(http://www.langzhong.gov.cn/)向社会公布。

(三)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达到1:10及以上的,先进行专业知识笔试,按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与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低于1:10的,直接进行面试,不进行笔试。面试总分为100分,考生的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1.面试准考证领取。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发放《考核通知书》,考生凭《考核通知书》和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2.面试方式。本次考核采取讲课或讲课+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

3.面试时间及地点。时间、地点详见《考核通知书》。考生本人凭《考核通知书》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到考场签到候考,上述证件不齐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作放弃面试资格处理,责任自负。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所有考生面试成绩及排名由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考核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阆中市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人事招考”专栏(http://www.langzhong.gov.cn/)上公布。

本次所有岗位考核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考核方式为讲课+技能测试的岗位,讲课成绩60分,技能测试成绩40分。备课时间20分钟,讲课时间不超过15分钟,技能测试时间由评委现场确定。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体检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核成绩相同,则采用加试面试的办法确定体检人员,加试工作由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阆中市教育科技和体育局组织。

1.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2.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由阆中市教育科技和体育局组织,并在选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须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报考者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体检递补人员出现成绩并列,则通过加试确定)。如该岗位所有参加考核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五)考察及复审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阆中市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阆中市教育科技和体育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阆中市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人事招考”专栏(http://www.langzhong.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考核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确认,在任一时间和环节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

公示期间因拟聘人员自动放弃或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五、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本次招聘的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聘用人员必须达到最低服务年限方能申请调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由阆中市教育科技和体育局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能证明完全符合公招条件的所有证书、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个人档案;允许在编在岗人员报考的岗位,拟聘人员为在编在岗人员的须提供解除聘用合同等文书)报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确认。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和本次公招的规范性进行最终审核确认。

逾期(以招聘单位通知时间为准)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及档案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报送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人员因弃权、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公招条件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通过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及上编等手续。拟聘用人员逾期不能办结相关手续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均以招聘单位通知时间为准),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用人单位凭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六、纪律与监督

严肃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纪检监察和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对公开招聘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七、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阆中市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在阆中市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人事招考”专栏(http://www.langzhong.gov.cn/)通知或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本公告要求的招聘条件系指从报名起至办理聘用手续时报考者均须完全符合招聘条件及要求。

4.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阆中市教育科技和体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 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参见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的具体专业名称设置。

八、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公告、政策咨询电话: 0817-6306560

监督电话:0817-6363600  0817-6306603

附件:

1.阆中市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阆中市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表

 

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阆中市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2024年4月17日

 

原文来源:南充人事考试网

 

  • 阆中市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公告附件.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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