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规定,现将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岗位排名及面试资格审查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情况
见附件1。
二、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成绩为0分或缺考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具体名单见附件2。
三、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审查时间:2023年11月24日(星期五)09:00-17:30。
审查地点: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干部人事处606办公室(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黄金路196号)。
四、资格审查需携带的材料
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
(一)《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三)岗位要求的有效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在规定时间内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含辅修专业、第二学历专业);不符者,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将在公招的任一环节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有关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四)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如党员证明、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
五、注意事项
(一)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资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责任自负。
(二)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面试资格审查公告要求的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审查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四)因面试资格审查或缺考,造成某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如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发放面试通知书。
(六)面试资格审查咨询电话:黄老师,028-62012041。
特此公告。
附件:
1.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汇总表
2.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