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青羊区教育局关于青羊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70名教师的公告》的安排,现就笔试成绩及进入原件校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公布
2023年成都市青羊区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70名教师笔试成绩及排名(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及原件校验
(一)时间和地点
审查时间:2023年11月21日(星期二)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
审查地点:青羊区教育人才及离退休人员服务中心5楼会议室(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光华村街18号,省气象局旁)
(二)所需相关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笔试准考证》1份;
3.《应聘资格审查表》2份;
4. 近期正面免冠照片1张(一寸);
5. 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持国外及港澳台文凭者,须同时提供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考招聘岗位C类的应聘人员,毕业证书载明的专业须与岗位具体要求一致。
6. 《同意报考证明》1份。各类在职应聘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内容应包含:应聘人员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文化程度、参加工作时间、政治面貌、现所在单位名称,身份类别,现任职务层次或聘用岗位等级,任职历年考核结果,是否同意报考等必要信息。
7. 报考招聘岗位A、B类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同学科(学段可就高不就低)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考招聘岗位C类特殊教育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小学学段及以上级别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8. 报考招聘岗位A类和B类小学学段语文学科、幼儿园学段学前教育学科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9. 报考招聘岗位B类的应聘人员,须提供与全日制学校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社保缴费记录1份,证明本人从事教师工作三学年及以上。(累计3学年均可,本学年度认定时间至2023年8月31日)
10. 报考招聘岗位B类的应聘人员须提供资料:个人(非团队)获得区(县)级及以上级别的荣誉称号或赛课(论文)二等奖及以上奖项,或曾在公开发行的市级及以上级别的教育报刊杂志上发表文章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11. 报考招聘岗位C类特殊教育学段的应聘人员须提供资料:具有从事对智障和自闭症儿童教育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如:与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或工作单位年度考核表,或工作单位社保缴费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
12. 报考招聘岗位B、C类的应聘人员,如涉及年龄放宽认定,须提供地市级及以上学术荣誉称号(由地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评定)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其他说明事项
1. 缺少上述规定材料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原件校验的,不能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空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递补人员, 每个招聘岗位递补两次,递补两次之后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第一次递补公告发布时间在2023年11月22日前,第二次递补公告发布时间在2023年11月23日前。两次递补公告届时将发布在青羊区教育局网站“公示公告”栏,请以公告为准,不再电话通知。
2. 凡有关材料与报名信息、岗位要求不符的,取消该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 代办人请准备:1.委托书原件(双方需盖手印);2.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面试相关
(一)原件校验合格的应聘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项目包括综合素质考评和学科业务水平考核;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应聘人员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按时参加面试。
(三)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该岗位不再递补。
特此公告。
附件:青羊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70名教师笔试成绩及排名
咨询电话:青羊区教育局 028-86261544
监督举报电话:青羊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28-86631110
成都市青羊区教育局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