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江北区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德才兼备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
1.面向海内外招聘2024届优秀硕士、博士研究生
2. 面向部属师范院校招聘2024届公费师范生
3. 面向全国招聘2024届优秀大学毕业生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四、招聘要求及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资格条件
(1)2024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应届毕业生,须按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2)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一致或高度相关;
(3)报考人员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层次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以及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其中报考语文岗位的须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4)获校级一等以上奖学金者优先;
(5)获国家奖学金,或评定为省级以上优秀毕业生优先。
五、聘用与待遇
1. 经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用人单位与拟招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毕业证的,经区人事部门审批,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完善公办编制聘用手续。
2. 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本次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未满服务期的,解除聘用合同。
3. 依据有关人才引进政策,可享受学校为教职工子女提供的优质教育资源以及制定的成长助力计划。
4. 学校为优秀青年教师搭建名师培养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学历提升、海外研学、高校驻校研修、著名中小学跟岗研修、短期集中研修等项目。
六、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扫描二维码,填写个人信息。
线下报名:
参加线下宣讲会,投递简历。
2023年9月19日(星期二)12:20-14:20
四川大学(望江校区)-就业指导中心212室
2023年9月21日(星期四)8:30-10:00
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新勇活动中心【东】2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