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的公告》和《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及紧缺特殊专业人才的公告》要求,现将西安市教育局直属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开招聘高层次及紧缺特殊专业人才和西安市第一实验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安排公告如下:
一、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西安市教育局直属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开招聘高层次及紧缺特殊专业人才和西安市第一实验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2、3)。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2023年7月1日(星期六)
面试地点:西安高级中学(西安市未央区渭滨路43号)
乘车路线:乘坐公交618、K618、17、K17、256、711、719路徐家湾站下车即到,或乘坐地铁4号线在西安市中医医院站下向东向北步行至渭滨路即到。
三、面试方式和内容
1. 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讲课方式,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知识、综合能力、临场经验等素质。考生按照所报学科指定的内容,抽取面试题目,备课20分钟后,幼儿、音乐学科考生面向考官讲课8分钟,技能展示4分钟(钢琴弹奏2分钟、自选才艺展示2分钟);其他学科考生面向考官讲课12分钟。考生须先简要阐述教学目标,然后进行讲课,要求教学环节完整。
2. 会计、财务人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知识、综合能力、临场经验等素质。考生按照所报学科指定的内容,抽取面试题目,面向考官在12分钟内阐述自己的观点。
四、面试成绩计算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公招低于60分、高层次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应聘同一岗位分在不同考场的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采取加权平均法计算。
加权平均法计算办法为:用本岗位应聘人员有效原始面试成绩的总平均分,分别除以该岗位各考场应聘人员面试原始成绩的平均分,求得各面试考场的加权系数。用各面试考场的加权系数分别乘以本考场应聘人员的原始面试成绩,所得结果即为加权后该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五、面试流程
1. 入场。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公开招聘)或报名信息表(高层次人才),进入指定候考室,陪考人员不得进入考点。
2. 签到。考生在候考室持证件签到,并将手机等电子设备关闭后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面试结束离场时领回。发现未交手机等电子设备,按违反考试纪律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3. 抽签。考生签到后,工作人员组织考生抽签,确定考生面试顺序。
4. 备课。应聘教师岗位的考生根据抽签顺序,按规定时间到备课室抽取试题备考。结构化面试岗位不安排备课环节,直接到考场内抽取题目面试。
5. 候考。考生备考时间结束后应立即停止备考,整理资料,由工作人员引导至面试室外等候。
6. 面试。考生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相应面试室面试。考生进入面试室后直接讲课或回答问题,不得通过任何方式透漏个人信息。
7. 成绩宣布。第一名考生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室外等候,第二名考生面试结束退出面试室,第一名考生再进入面试室,由主考官宣布面试成绩,考生对面试成绩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之后第三名考生进入面试室面试,依次类推。
8. 离场。考生离开面试室后,应向引导员交回考题、教材及其它备考材料,领回本人手机及物品并仔细核对后离场,严禁在考场内滞留。
六、面试相关要求
1. 考生应提前查询交通路线,合理安排路途时间,注意交通安全,于7月1日(星期六) 7:00时前到达指定地点签到、进行身份确认、抽签等,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未能按时签到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后果由本人承担。
2. 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公开招聘)或报名信息表(高层次人才)。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
3. 备课文具考生自备,备课室提供教材和稿纸,考生不得携带教学参考书和教辅资料进入备课室和考场。
4. 考生在面试中不得泄露个人身份相关信息,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5. 考生进入考场,应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擅自离开考场,不得喧哗、抽烟等,不得传递考试信息。违反纪律经劝阻无效者,主考官有权取消其面试资格。
6. 考生存在其它违反面试行为的,按照考试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监督及咨询电话
面试工作接受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市教育局机关纪委及学校纪检委员全程监督。
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监督举报电话:029-86786611
市教育局机关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29-86525726
西安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29-86787710
附件:
1.西安市教育局直属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人员名单.pdf
2.西安市教育局直属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及紧缺特殊专业人才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人员名单.pdf
3.西安市第一实验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人员名单.pdf
西安市教育局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