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康市委编办、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安教体发〔2023〕32号)安排,现将汉滨区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报考汉滨区2023年农村学校特岗教师招聘岗位,笔试成绩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一)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7月24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 -18:00)。
(二)资格复审地点:汉滨区红旗小学 (安康市汉滨区兴家仓巷22号)。
三、资格复审有关要求
(一)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的材料
1.准考证原件;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暂未领取到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相关证明和承诺书;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5.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承诺书;
6.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或户籍证明,户籍证明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户口迁移证原件和复印件;
7.曾在事业单位或公务员岗位工作(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的考生,需提供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同意辞职的证明。
(三)资格复审递补
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放弃或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依据本岗位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只递补一次。
四、重要提醒
(一)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二)所有资料按照顺序装入档案袋,一人一袋,档案袋封面写清报考岗位、考生姓名及联系电话。
(三)资格复审递补拟定于7月26日前进行,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手机畅通,以便出现递补情形时能及时取得联系。
(四)后续相关信息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陕西省特岗教师信息管理系统(http://tgjs.sneducloud.com)相关通知。
联系方式:0915-3212705
附件: 汉滨区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汉滨区特岗办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