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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北区2023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和资格审查相关事宜的通知
2023-07-20 17:07

一、笔试成绩查询

请各位考生登录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s://qzpta7.chinasyks.org.cn:18443/New_cqyubeirs/index.html#/index)进入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二、 场资格审查(仅限教育类考生)

本次现场资格审查只面向教育类考生,卫生类和村社干部定向招录考生的资格审查时间将于8月4日前在“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bq.gov.cn/)“人事招考”栏公告。

1.时间:2023年7月22日—7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2.地点:渝北区教委一楼大厅(渝北区学成路299号)

3.咨询电话:渝北区教委:023—67813597;

三、其他要求

1.考生委托他人代为现场资格审查的,需持资格审查所需的材料和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委托双方的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本人签名并加盖手印,并附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未在网上打印报名信息表的考生可登录原报名系统打印。

3.面试时间暂定7月底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将于7月25日(周二)在“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bq.gov.cn/)“人事招考”栏另行通知。

附件:1.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教育类)

      2.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3.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

      4.工作经历事项

渝北区教委                    渝北区人力社保局

2023年7月20日

附件2

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报名表》(在报名系统中打印);

 2.本人身份证;

 3.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的毕业证、学位证。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取得的学历(学位)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现场资格审查时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提供学生证和院校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岗位有方向要求的,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相应方向证明和成绩单。如:考生系教育学类专业未明确学科方向的,须提供报考岗位相应学科成绩统计表和学校学科事项说明;

 4.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如:英语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

 5.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加盖工作单位公章的《工作经历事项》(附件4)。同时,提供:①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②社保缴纳证明(须有社保部门印章,工作单位和参保单位需一致,属派遣员工的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或银行工资流水(需加盖银行、工资发放单位印章)。;

 6.市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的考生,必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3)

 资格审查时,查验原件的同时收取复印件1份。

附件3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

姓  名

 

毕业院校(专业)

XX大学

通讯工程

学 历

(学位)

大学本科

(工学学士)

工作单位

 

职   称

(职务)

 

档  案

存放机构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近期工作(学习)经历

起止时间

工作单位

具体从事工作

备注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本 人

承 诺

 

本人系单位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20XX年X月入职在编,现参加渝北区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考试,将按照招聘公告规定严格执行流程要求。现承诺如下:

(一)未处于试用期和最低服务期限内;(二)已认真阅读并理解本次招聘公告(简章),对所提供应聘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愿意承担因不实带来的负面后果。

签字:

年   月    日

有 权

管 理

单 位

意 见

该同志未处于最低服务期限内,我单位将配合做好拟聘用考察、人事档案审查及其他相关手续办理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备 注

 
                   

附件4

工作经历事项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民 族

 

学 历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从事工作

及表现

该同志于     年   月至     年   月在我单位           从事                 工作。

(报考岗位对工作单位规格或等级有要求的须注明)

工作表现: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单位联系电话: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1.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出具此证明;2.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按“对年对月”的原则进行计算;若无连续相关工作经历的,按“对年对月”的原则进行累计计算.。

 

原文来源: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

 

附件下载

1.附件1: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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