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建设适应城市发展需要的教师队伍,促进教育资源合理配置,根据市委编委《关于创新教师编制管理的意见》(成机编〔2020〕148号)和区委编委《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创新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实施方案》(龙委编委〔2023〕7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3年成都市龙泉驿区土桥小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员额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外招聘,招聘的人员全部实行合同制管理。招聘名额共计2名,招聘岗位为小学语文。
02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且毕业于2023年7月31日前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手续。
(二)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并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或技能;
2.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3. 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开具的同意证明;
4. 执国外、境外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
5. 年龄在 35 周岁以下(即1988年7月13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在职教师可放宽至 40 周岁(即1983年7月13日及以后出生)以下;
6. 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在职教师可放宽至本科学历;
7. 具有与报考学科相对应的小学 ( 中学) 教师资格证。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 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5. 2023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学生;
6. 成都经开区合同期内的编制外聘用教师;
7. 其他不适合从事教育工作的。
03报名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
1. 线上报名:2023年7月13日-7月21日(7月21日17:00截止);
2.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7月14日-7月22日(7月22日16:00截止);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提前或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
请将报名资料投递至邮箱:
1059844257@qq.com;
邮件命名方式:姓名+学校+岗位。
(三)报名所需材料
1. 毕业证、学位证;
2. 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
3. 《2023年成都经开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教师报名表》,详见附件1;
4. 个人自荐材料,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个人履历证明材料,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获奖证书)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
5. 其它所需的相关证明。
(四)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对照报名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由学校结合用人需求,从专业素质、岗位匹配和业绩评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并在报名结束5日内通过电话形式告知面试人员相关工作安排。
(五)其他要求
1. 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须使用本人信息,提供的报名信息和佐证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
2. 报名资料提交成功后请不要重复提交。
3. 应聘人员应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表》并认真核对。如因信息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未通过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 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学校,因无法与应聘人员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04考核方式及时间地点
(一)考核方式为面试。
(二)面试时间、地点以电话形式告知。
(三)面试方式为无学生试讲和现场答辩相结合,以无学生试讲为主。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总成绩进行综合排名和录取。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按时到现场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05入职体检及政审
(一)人员构成
根据考核结果,按照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考核结果进行递补。
(二)形式及内容
1. 通过体检保证入职员工的身体状况是否符合从事该工作。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国家公务员入职体检相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自行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结果通知3日内到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适当顺延。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
2. 体检合格者,由学校组织政审,体检及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即为拟聘人员。
3. 入职体检、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06公示
经审查合格的人员作为拟聘人员,在“成都兴贤人才微信公众号(cdxxrc)”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
07聘用管理及福利待遇
(一)按国家规定购买社保及缴纳公积金。
(二)聘用人员与第三方国有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
(三)薪酬待遇参照区内编制外教师薪酬标准执行。
08其他
(一)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班。
(三)未尽事宜,具体请咨询学校办公室工作人员。
咨询电话:18180236780(唐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