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2023年乐山市沙湾区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经审核考生本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有20名考生符合政策性加分规定。
现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加分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4月6日至2023年4月12日)。公示期间,干部群众如对加分情况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向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予以书面举报或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信举报或逾期举报的不予受理。
举报电话:乐山市沙湾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833-3444978;
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和就业促进股:0833-3432456。
附件:2023年乐山市沙湾区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策性加分公示表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