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眉山市彭山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23年上半年眉山市彭山区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的公告》的规定,在规定的加分时间内,有2名考生提交了加分申请和证明材料。现将初审后的加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从公示之日起计算。
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映。要求以本人真实姓名反映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按公告规定进行加分。
举报电话:028-37623423(区纪委监委)
028-37627056(区人社局)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8-37627056。
附件:2023年上半年眉山市彭山区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拟政策性加分公示名单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