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江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内江市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聘教师的公告》规定,现将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面试资格审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对象
根据考生笔试折合后总成绩,按照面试人数与职位聘用名额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该职位聘用名额3倍的,可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189人,名单详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一)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5月9日至10日,具体安排为: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二)资格审查地点:内江市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五楼人事股(内江市市中区桂湖街116号2幢)
(三)咨询电话:内江市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0832-2032541
三、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一)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2023年上半年内江市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考聘中小学教师公共科目笔试报名表》1份,自制表格无效);
(二)笔试准考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若笔试准考证遗失可用本人《2023年上半年内江市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考聘中小学教师公共科目笔试报名表》代替);
(三)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
(四)报考者如系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或持有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材料的截止时间2023年5月10日);
(五)中小学在编在职教师报考,须征得单位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或持有与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材料的截止时间2023年5月10日);
(六)委培生、定向生报考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七)报考岗位所需的各种证书原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及复印件;
(八)2023年应届毕业生如暂未取得毕业证等相关证书,需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历专业及学制等相关证明原件(证明内容包含:学生基本信息、进校方式、所学专业、取得教师资格、毕业证及学位证的时间);
(九)报考者须提供报考学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获取流程: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零散查询→按照获取查询码的方法获取查询码→输入相关信息及查询码查询→查看→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特别提示:务必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他如在线验证报告等均不符合要求)。
请各位考生按以上顺序准备好面试资格审查资料,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不予受理。
四、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一)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务必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否则视为弃权,后果自负。考生如委托他人代为参加资格审查的,还须提供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原件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都须参加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当场确认缴费(面试考务费80元/人)并发放《面试通知书》;对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审查的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公布的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参加面试的人员。
(三)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笔试、面试资格或聘用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面试或聘用资格,其在2年内不得参加我区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考试,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温馨提示
1.报考者故意隐瞒“在编在职人员身份”,未在其本次考聘资格审查前(含资格审查当日)提供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或者按照规定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将按《招聘公告》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取消其面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凡与本次招考有关的通知、注意事项等事宜均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告,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网上具体动向或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考试组织部门不再另行通知。凡因个人未及时了解考试信息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
附件:2023年上半年内江市市中区公开考聘教师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内江市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