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泸州市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纳溪区2022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现将本次递补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递补体检人员的确定
因报考编码2022223002、2022223042、2022223049岗位分别有1名考生在考核环节放弃,职位出现空缺,按规定依次递补,名单见附件。
二、递补体检安排
本次递补参加体检的考生请务必于2023年3月2日上午8:40前到纳溪区人社局309办公室(纳溪区云溪西路一段99号,区政府大院内)集中,统一到医院参加体检。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后果自负。
三、注意事项
(一)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当天早晨需空腹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检查矫正视力的考生请自行准备眼镜参检。
(二)考生集合后,须按要求上交移动电话等电子通讯设备,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考生家属不得跟随、陪检。
(三)体检采取入闱封闭的办法进行管理,体检顺序由考生抽签确定。
(四)体检期间,不得携带电子通讯设备、液体类物质参加体检(已携带的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违者取消体检资格。
(五)参检人员应服从带队工作人员和体检医生的管理和安排,遵守体检工作纪律,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影响体检工作的正常进行。
(六)参检人员须在体检工作人员的引领下依次进行体检,体检表由工作人员传递、保管。体检时,一律称呼考生体检编号,考生不得将自己的姓名以任何方式告知体检医务人员,违者取消体检资格。参检人员在体检未结束之前,不得擅自离开体检医院;体检结束后,经工作人员同意后离开体检医院,参检人员不得在体检医院区域逗留。
(七)女性参检者若是在月经期间或怀孕(包括可能已受孕者),请事先告知工作人员,怀孕者(提供相关依据)勿做X光检查。
(八)体检项目完成后,请参检者如实填写《体检表》相关内容,病史部分要如实填写,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九)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十)体检费自理,由体检医院按实收取(现金400元)。
(十一)参检人员违反体检规则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四、其他
(一)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按规定依次递补。
(二)本次招聘后续相关信息将在“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axi.gov.cn/zw/fdzdgknr/rszk)招考录用栏目中“公招公选”版块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随时查询。
咨询电话:0830-4212407(区人事考试中心)
泸州市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