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四川 > 教师招聘> 成绩查询
广安华蓥县2022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2022-07-21 10:19

根据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安市教育和体育局、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2年广安市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将2022年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工作人员华蓥考点资格复审和面试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考生笔试总成绩高低顺序,综合类和卫生类职位按招聘职位招聘名额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教育类职位按招聘职位招聘名额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次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中有缺考科目或有违规违纪情况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综合类、卫生类职位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该职位招聘名额3倍的,教育类职位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该职位招聘名额2倍的,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

综合类、卫生类和教育类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定于2022年7月19日至7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三)资格复审地点

报考华蓥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的具体地址、联系电话(详见附件2)。

(四)资格复审要求

1.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信息表》1份(贴上照片)、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与职位表专业相符的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教师资格证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等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1)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尚未取得了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供教师资格面试和普通话合格成绩证明。(2)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由具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同意其报考的证明。(3)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4)报考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职位的,须出具相关工作单位关于其工作经历及工作年限的证明,以及社保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等其他依据材料。(5)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2.资格复审应由考生本人到场,不得由他人代替。若本人现用名与身份证或其它证件的名字不符者,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并在照片上盖有户籍管理印章的证明。

3.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等未通过资格复审者,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五)资格复审后缺额人员递补

根据招聘公告的相关规定,未按要求提供上述相关手续和证明以及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复审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或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不能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综合类、卫生类与教育类递补人员名单于2022年7月22日前公告,进入资格复审的递补人员应于2022年7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到负责面试资格审核单位进行资格复审。

请有可能进入资格复审递补人员的考生务必密切留意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公告,以免耽误相关事宜。

(六)面试交费及领取《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事宜

(一)面试时间

教育类定于2022年7月31日举行。每名考生讲课时间为15分钟,备课时间30分钟。

综合类与卫生类定于2022年8月5日,上午8:30前组织考生进入面试候考室,9:00开始面试,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为15分钟,其中审题5分钟。

(二)面试方式

面试实行封闭管理。综合类、卫生类职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教育类面试采取现场讲课的方式进行。

高中物理、高中化学、高中生物为我市高中二年级现行教材;初中物理、初中体育为我市初中二年级现行教材;小学语文、小学数学为我市小学五年级现行教材;中职语文、中职数学、中职音乐、中职学前教育为我市职业技术学校现行教材。同一职位的面试内容相同。

(三)注意事项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详见发放给考生本人的《面试通知书》,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参加面试。

三、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三)为避免影响考试,来自国(境)外地区的考生,须完成入境疫情防控措施后,凭居住地解除隔离通知书,方可参加本次考试。

(四)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参加资格审查前3天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并做好健康监测。

(五)所有考生需持本人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前48小时内川内有资质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方可入场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采样时间为准,非检测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请考生提前做好采样准备,经查验采样时间、检测结果等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得入场。

(六)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时,请考生提前准备和提供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纸质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以及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电子版均可,下同),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查验健康码、行程卡、扫场所码及体温检测。

(七)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入场;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经驻点医务人员排查,未能排除感染风险者,不得入场,应主动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八)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

1.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行程卡为“红卡”“橙卡”“黄卡”的考生;

2.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且经驻点医务人员排查,未能排除感染风险者;

3.考试前有国(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4.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或次密接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5.考生及其共同居住者未完成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6.考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且未能排除感染风险者;

7.共同居住者为进口货物或入境口岸相关从业人员、集中隔离点工作人员,未排除感染风险的考生;

8.资格复审及面试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九)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考试当天无法达到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资格复审及面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

(十)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进出考点、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十一)面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面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候考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面试条件的考生,继续参与面试;不具备继续完成面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并视为自动放弃。

(十二)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广安市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执行。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持续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并随时关注“四川疾控”“健康广安”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三)考生务必认真阅读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相应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请考生提前合理安排个人行程,确保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未在规定时限内到指定地点参加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二)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资格。考生或推荐单位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则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视情况追究责任。考生提供材料均用A4纸张印制。

(三)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告知。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四)有关体检、考察事宜,另行在华蓥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相关公告。

五、监督及政策咨询电话

(一)监督电话

中共华蓥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26-4822197

中共华蓥市纪委监委驻教育和体育局纪检监察组:0826-8394103

中共华蓥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0826-4892133

(二)资格审查和政策咨询电话

华蓥市人社局:0826-4690530

华蓥市教体局:0826-8394206

华蓥市卫健局:0826-4832638

 

附件:1.2022年广安市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华蓥考点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2022年广安市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华蓥考点面试资格复审具体地址及联系电话

 

华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华蓥市教育和体育局   华蓥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7月15日

原文来源:华蓥市人民政府

Copyright 2021 高正创新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渝ICP备19003606号-1 渝公网安备 500108020049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