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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泸县2022年上半年教师招聘资格审查及疫情防控公告
2022-07-15 11:57

按照中共泸县县委组织部、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泸县2022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的规定,现将泸县2022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
  2022年7月23日(星期六),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二、资格审查地点

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泸县玉蟾街道祥和路125号)

三、资格审查对象

(一)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编码2022121001—2022121029的岗位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因笔试缺考等原因产生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人员一并确定进入资格审查);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编码2022121030—2022121043的岗位按2: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因笔试缺考等原因产生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人数2倍,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人员一并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笔试有缺考科目、单科或双科成绩为零分者、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者、在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成绩或考试资格者均不能进入资格审查。

(二)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泸县2022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编码2022121001—2022121039的岗位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29.12分,编码2022121040—2022121043的岗位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26.84分。

四、资格审查相关要求

(一)资格审查主要围绕报考条件(含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条件)进行。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须持: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审查时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出具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或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认证请登录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3.截至资格审查之日,考生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占编人员的,须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不能提供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4.本人签名的《报名信息表》2份。

5.委托他人参加资格审查要求:双方签字委托书一份,委托人所需提供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资格审查时隐瞒或弄虚作假的,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后都将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资格审查对象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产生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依次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2022年7月25日公布递补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时间为2022年7月29日18:30前。

(三)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按规定现场缴纳80元(现金)面试考务费后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经过资格审查及面试后进入体检的人员名单将在泸县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版块(http://www.luxian.gov.cn/zwgk/fdzdgknr/rszl)上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

五、资格审查期间的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生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请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线距离,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做好适时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二)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当天入场时,请考生主动出示本人48小时内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电子均可)、防疫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扫码、查验和体温测量等工作。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入场;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资格审查,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出具(检测)时间为准,非采样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请考生提前做好采样准备,经查验检测结果、结果出具时间等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得入场。

  (三)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前7天内有低风险区[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为低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资格审查前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1.健康码或行程卡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2.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

  3.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前10天内有国(境)外(澳门除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4.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接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5.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前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

  6.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前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且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县(市、区、旗)旅居史的考生;

   7.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注:高、中、低风险区具体名单由“四川疾控健康提示”每日发布,可通过“天府健康通”微信小程序查询。

  (五)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当天无法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主动放弃。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

  (六)考生要自觉维护资格审查现场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不得在考点内逗留、聚集。

  (七)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泸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适时发布的有关规定执行。若因隐瞒行程、病情或未按要求出具健康证明、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无法正常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涉及现场资格审查、考核过程中有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提前通过泸县人民政府“招考录用”板块(http://www.luxian.gov.cn/zwgk/fdzdgknr/rszl)

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现场审查的,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咨询电话:

教育系统:0830-8190144

卫生系统:0830-8181527

其  他:0830-8192892

附件:泸县2022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人员名单.xls

 中共泸县县委组织部    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14日

 

原文来源:泸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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