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组织部、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泸州市江阳区2021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将泸州市江阳区2021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及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
教师类岗位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29.17分;非教师类岗位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28.78分。考生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能参加资格审查。
二、首轮资格审查工作安排
(一)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编码2021402001—2021402020、2021402022—2021402035岗位按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因笔试缺考等原因产生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人员一并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编码2021402021、2021402036—2021402042岗位按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因笔试缺考等原因产生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人数2倍,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人员一并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笔试有缺考科目、单科或双科成绩为零分者、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者、在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成绩或考试资格者均不能进入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时间:首轮资格审查时间为2022年1月22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00。
(三)资格审查地点:泸州市江阳区行政服务中心4层4-12会议室(泸州市江阳区学院西路三段297号)。
(四)审查要求: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要围绕报考条件(含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条件)进行,考生参加资格审查须持: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审查时未取得毕业证的(含因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非本人原因无法按时获得证书原件的情况),应出具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或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认证请登录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3)编码2021402001岗位的报考人员须出具本人《入伍通知书》、《退出现役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编码2021402002——2021402003岗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党员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认定材料。
(5)考生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占编人员,须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审查意见;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不能提供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6)本人亲笔签名的《报名信息表》2份。
凡是在资格审查时隐瞒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查实都将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三、递补相关事宜
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产生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依次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2022年1月24日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jiangyang.gov.cn/zwgk/fdzdgknr/rsjzkxx/syryzl)公布递补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28日18:00。
四、面试相关事宜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才能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资格审查后领取的面试通知书。综合成绩在所有的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
五、其他相关事宜
1.所有考生需提供本人现场资格审查或面试开始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如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新增本土感染者)所在地市其他县(市、区)、直辖市所在区县其他街道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本人现场资格审查或面试前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方可参考。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出具时间为准,非采样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请考生认真阅读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2年1月14日发布的《关于泸州市江阳区2021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的公告》,并按《公告》中的相关要求严格执行。
2.资格审查原则上应由考生本人参加,确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场的,可以委托他人,但需提交考生本人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及考生本人、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入场时,考生需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和安排,工作人员将对考生的身份及报名信息进行查验,考生需出示报名信息表及身份证原件(如系委托参加资格审查,受委托人进场时需出示考生报名信息表、委托书、考生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按对应的报考岗位指示通道有序入场。入场后,按对应的报考岗位审查受理点参与资格审查。其他非考生和非受委托人禁止入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按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人民币80元(微信支付)后,方可领取《面试通知书》。
4.咨询电话:0830-3123622。
附件:泸州市江阳区2021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参加首轮资格审查人员名单.xls
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组织部
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