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四川 > 教师招聘> 考试公告
西昌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211人
2024-05-30 19:05

西昌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的公告信息检索

网络报名时间:6月10日-6月14日

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6月18日到西昌阳光学校博雅厅进行

笔试时间:2024年6月22日

笔试科目:《报考岗位学科专业知识》

面试形式:试讲

 

为促进全市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我市教育系统教师配置需求,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西昌市将于2024年上半年使用事业编制,面向全省公开考核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名额

本次考聘中小学教师200名、幼儿园教师6名、特殊学校教师2名、西昌市第三中学教师3名。具体考聘计划等详见《西昌市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名额分配表》和《西昌市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1.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见《岗位表》。

2.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省、非在编在职、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普通班本科(学位)及以上学历、30周岁及以下人员,详见《岗位表》。

招聘范围中的“面向全省”是指报名开始(2024年6月10日)前取得四川省户籍的人员(不含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籍),其中大中专院校集体户籍学生入学前为四川省户籍包括在对应范围。

3.报考者与《岗位表》中要求的条件和资格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在企业、私立学校等已就业的报考者,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材料。

5.符合招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考生所具有的资格、条件、年龄等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时间(2024年6月10日),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4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专业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等证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在各级人事招录考试中违规违纪,仍在禁考期内的。

7.现役军人。

8.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9.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10.公费(免费)师范生。

11.特岗教师。

三、报名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方式进行报名。

网络报名时间:

2024年6月10日9:00至6月14日15:00

报名入口:

http://175.153.6.2:9403

报名及资格审查等事项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岗位。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考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其中学习形式、学历、专业等必须按照考生毕业证如实填写,不得修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宽度300像素,高度428像素,大小为200KB以下的JPG格式证件照;上传的照片必须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层次丰富,神态自然,不得进行任何修饰,且与考生本人相符。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截止后(6月14日15:00),报名通道将关闭,考生将不能再进行报名。

3.资格初审。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于2024年6月14日17:00结束。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将在网页对话框中说明原因。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不能再改报本次招聘的其他岗位。

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请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1份,供资格复审和考核时使用。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凡网上报名成功者均应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审核以现场资格复审结论为准,凡未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时,对岗位要求的条件和其它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本公告提供的联系电话予以咨询。

(二)现场资格复审和缴费

网报通过人员于2024年6月18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19日上午9:00至12:00携带以下材料到西昌阳光学校博雅厅进行资格复审。

1.未毕业的2024届考生需提供所在学校或院系出具的2024年应届生证明或《学生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已毕业的考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户口簿》、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中:机关事业单位曾在编人员还需提供组织人社部门同意辞职(聘)文件。在企业、私立学校等已就业的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文件。

已毕业的考生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报名表1份(报考考生自行打印,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者需重新上传符合要求的照片,重新打印报名表);

3.其他与报考条件相关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审原件收证件复印件,证明材料收取原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补齐证明材料或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中发现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4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专业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等证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报名时的资格审核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须经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复审、考核政审等环节,在整个招聘中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违反本公告规定或使用虚假信息的,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5.考生在考聘期间(考试时除外)必须保持在网上填报信息时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考生联系电话号码留错、所留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无人接听等)联系不上的,视为自动放弃。

6.缴费。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者,进行现场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等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50元/科。

(三)发放准考证时间

资格复审合格并缴费成功的考生凭身份证(代领人员需出具代领人及考生身份证复印件)6月21日上午9:00至12:00在西昌阳光学校博雅厅领取《准考证》。

(四)岗位调整

1.实际缴费成功人数与拟考聘人数之比不得低于2:1。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调整或者取消该岗位考聘名额,具体调整方案由招聘工作组研究决定。

2.岗位调整情况将在笔试前在“西昌教育”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后涉及考生所缴纳的考务费用,由招聘工作组进行退费。

四、考核

本次考核采取笔试和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考核。笔试成绩占40%,试讲成绩占60%。考核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试讲成绩×6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报考岗位学科专业知识》。卷面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为2024年6月22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报考者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等)到准考证上指定的考点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准考证》除笔试外,还在其他招聘环节使用,请妥善保管。

2.笔试成绩于6月24日前在报名网址上查询

3.笔试总成绩在“西昌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示。

(二)试讲

1.确定试讲人员。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名额和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高低,以1:2的比例确定进入试讲人员名单,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该岗位实际笔试参考人员全部进入试讲,进入试讲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不得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所有进入试讲的考生于6月28日上午9:00至12:00在西昌市教育和教育局第一会议室进行缴费后领取《试讲通知书》,因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代领者须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考生身份证复印件,进入试讲的人员缴纳试讲考务费80元/人)。

3.试讲时间及地点详见试讲通知书。

试讲当日,试讲人员凭试讲通知书、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按试讲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试讲考场。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试讲资格。由此出现的试讲名额空缺不再递补试讲人员。如因试讲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试讲人数低于规定的试讲入围比例时,试讲正常进行。

4.试讲内容。试讲教材及试讲需要的纸、笔等物品由招考领导小组统一提供,考生禁止携带任何与考试有关的物品。

5.试讲顺序。进入试讲的人员持《试讲通知书》于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试讲地点,临时抽签决定试讲顺序;再按试讲顺序抽取试讲内容,准备40分钟后,按抽签顺序依次进行试讲,试讲时间20分钟(学前教育教师岗位含才艺表演)以内。

6.试讲成绩公布。报考者的试讲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试讲成绩70分以下取消聘用资格。

五、拟聘人员确定

(一)试讲工作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及岗位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二)若同一岗位中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按试讲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再次并列的报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以下递补程序均按次进行)。

(三)公示。报考者的试讲成绩当场公布。总成绩、岗位排名及拟聘用人员名单将于试讲结束后两天内在“西昌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员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市人社局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资格。

六、签订就业协议

(一)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选择聘用单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单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已毕业的签订西昌市事业单位就业补充协议书,未毕业的签订其所在学校出具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招考单位出具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补充协议》。

(三)若规定时间前没有到达指定地点或未按公告要求选择聘用单位者,视为放弃选岗资格。对聘用岗位出现缺额的,可在选岗现场在本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考聘岗位递补人员试讲成绩不得低于合格分数(70分)。

七、报到时间

拟聘用人员应按通知要求到西昌市人社局和西昌市教体局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报到时须出具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证书。未及时出具者,不予报到。

八、体检

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相关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检验(简称尿毒检或发毒检)。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体检人员名单另行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初次体检未达到体检标准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后在体检单位规定的时间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考生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空缺的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九、考核及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政审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十、办理聘用手续

(一)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制管理(属使用国家事业编制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违反师德师风相关规定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期间不得申请调(流),教育主管部门可根据各学校学科教师超缺情况进行调配。

(三)按(凉委办发〔2017〕31号)精神,聘用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安家费8万元;聘用的“双一流建设”高校紧缺专业或学科大学毕业生,给予安家费2万元。安家补助按6年最低服务年限平均发放。

十一、培训

根据省、州有关规定,新进人员须进行岗前培训,岗前培训由市人社局、市教体局组织,由市教师发展中心具体实施,合格后方可上岗。岗前培训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十二、纪律与监督

考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省、州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和工作纪律,执行相关回避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考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考核、体检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违反考聘纪律的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三、相关事项提示

(一)考核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通过“西昌教育”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告。

(二)考生网上报名时应留下可靠的联系方式,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试讲、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四)本次考核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核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核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核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四、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本简章由西昌市人社局、西昌市教体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834-3280472(市教体局)

0834-3204506(市人社局)

监督电话:0834-3223354(市纪委监委)

附件:

1.西昌市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名额分配表

2.西昌市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原文来源:西昌教育微信公众号

 

Copyright 2021 高正创新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渝ICP备19003606号-1 渝公网安备 500108020049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