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3年宝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宝鸡市凤翔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6月6日(星期二),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对于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形成的缺额进行资格复审递补,递补工作于6月9日(星期五)进行。
二、资格复审地点
宝鸡市凤翔区市民中心一楼大厅,区内乘坐1路、4路公交车区委党校站下车,乘坐2路、3路公交车区市民中心站下车。
联系电话:0917-7219012
三、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达不到1:3比例,超过笔试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单科成绩为零分或笔试总成绩在最低分数线(100分)以下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也不得递补。
四、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参加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需提交以下资料:
1.《2023年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报名登记表》2份(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1份资格复审后上交,1份自己留存。
2.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学位要求的岗位提供)。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通过教育部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持高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或《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及学信网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参加资格复审。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4.同意报考证明。(考生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提供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职业资格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法律职业资格证、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执业资格、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有要求的,需按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种类提供)。尚未取得的须提供成绩合格证明。
6.《退伍证》或《士兵退出现役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限退役大学生士兵应聘的岗位需提供)
7.乡镇、街道办事处(或区委组织、民政部门)出具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或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居委会主任、副主任任职相关批复或证明。证明内容至少包含上述各相关职务准确任职起止时间及现任职务等。(限村干部应聘的岗位需提供)
五、注意事项
为了提高资格复审工作进度和效率,请考生遵守以下规则:
1.原则上应由考生本人携带资料参加资格复审。
2.应届毕业生等尚未取得招聘条件规定的学历、学位、职业资格证书的应聘人员,请提前在本公告附件下载《承诺书》并亲笔填写,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交。 3.请考生查阅并记住《资格复审安排表》中自己所对应的表中自然序号,并标记于《报名登记表》左上角。
4.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形成的缺额,按照笔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递补通过电话方式联系考生,不再另行发布递补公告,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
5.考生在规定时间、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递补,不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
6.《报名登记表》为参加面试、体检等招聘环节依据,请妥善保管。
附件:2023年宝鸡市凤翔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分组安排表.xlsx
承诺书.docx
中共宝鸡市凤翔区委组织部
宝鸡市凤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