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咸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现将我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安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已经在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的咸阳市各招聘(募)岗位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6月5日至8日,上午 8:00—12:00,下午14:00—18:00。(其中:6月8日资格复审时间为上午8:00—12:00)
三、资格复审地点
咸阳市体育馆(咸阳市渭阳中路副7号)。
四、资格复审分组安排
6月5日上午:
进行下列各岗位的资格复审
序号 |
岗位代码起止号段 |
1 |
2303110001--2303110220 |
2 |
2303110244--2303110245 |
3 |
2303410001--2303410002 |
4 |
2303420107--2303420108 |
5 |
2303420155 |
6月5日下午:
进行下列各岗位的资格复审
序号 |
岗位代码起止号段 |
1 |
2303110221--2303110243 |
2 |
2303110246--2303110305 |
3 |
2303410343--2303410497 |
6月6日上午:
进行下列各岗位的资格复审
序号 |
岗位代码起止号段 |
1 |
2303410003--2303410170 |
6月6日下午:
进行下列各岗位的资格复审
序号 |
岗位代码起止号段 |
1 |
2303410171--2303410330 |
6月7日上午:
进行下列各岗位的资格复审
序号 |
岗位代码起止号段 |
1 |
2303410331--2303410342 |
2 |
2303420001--2303420106 |
3 |
2303420109--2303420154 |
4 |
2303420156--2303420170 |
6月7日下午:
进行下列各岗位的资格复审
序号 |
岗位代码起止号段 |
1 |
2303420171--2303420298 |
2 |
2303510001--2303510029 |
3 |
2303520001--2303520085 |
4 |
2303530001--2303530027 |
6月8日上午:
进行下列各岗位的资格复审
序号 |
岗位代码起止号段 |
1 |
2303530028--2303530032 |
2 |
2303540001--2303540054 |
3 |
2303550001--2303550110 |
4 |
2303560001--2303560015 |
五、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参加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证件一致)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
2.笔试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1式2份,1份资格复审时上交,1份应聘人员自己留存;请应聘人员在报名登记表底端应聘人员签名处,手写签名)。
3.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有效验证期内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应届毕业生(尚未毕业)需提供高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及有效验证期内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需同时加盖本单位、主管部门、组织部门或人社部门公章);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与所签订服务协议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需同时加盖本单位和有关单位公章),无同意报考意见(应聘证明)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同意报考意见(应聘证明)中须注明参加工作时间、有无服务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服务期是否已满等内容。
6.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招聘岗位,需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并在证明中明确工作起止时间和相应的工作内容。
7.有户籍(生源)限制的招聘岗位,相关应聘人员须提供户籍(生源)地两者之一的证明材料,须持户口本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或生源所在地教育部门出具的证明。
8.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预备党员)的,需提供所在党组织或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
9.有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要求的岗位,须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证书原件且能够在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网址www.sport.gov.cn)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管理系统中明确查询到相应信息。
10.应聘岗位有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件或证明(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
六、有关注意事项
1.为了按时顺利完成资格复审,请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提前按照所报考岗位条件,准备好资格复审所需证件和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参加资格复审。
2.应届毕业生等尚未取得招聘条件规定的学历、学位、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的应聘人员,请提前在本通知附件下载《个人承诺书》(详见附件)并亲笔填写,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交。2023年9月30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的应聘人员,将按有关规定取消应聘资格。
3.应聘人员未在规定地点和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未能在规定时间按要求提供资格复审所需资料的,按不符合条件对待。
4.请已经参加笔试且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手机畅通,以便出现递补情形时能及时取得联系。逾期未联系上的视为应聘人员放弃递补。因应聘人员电话号码错误、停机等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5.《笔试准考证》为参加资格复审、面试等招聘环节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6.资格复审工作整体结束后,在咸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咸阳党建网、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招聘岗位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工作安排。
党群序列岗位咨询电话:029-33210435(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政府序列岗位咨询电话:029-33210407(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附件:个人承诺书.doc
中共咸阳市委组织部
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30日
1.附件:个人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