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大学幼儿园始建于1946年,从建园初始就呈现出专业化、规范化的良性发展态势。目前有两个园区:西北大学幼儿园(位于西北大学太白校区新村家属区内),西北大学(长安校区)幼儿园(位于西北大学长安校区家属区内),均为陕西省省级示范幼儿园。
现为满足幼儿园事业发展需要,结合西北大学2023年教学科研岗位选聘计划的相关规定,我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前教育专业硕士及以上研究生1名。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待遇
根据西北大学人力资源部相关规定及要求,本年度招聘的教师继续实行西北大学A类人事代理,具体按照《西北大学人事代理工作实施办法》执行(见西北大学人力资源部网站) 。
招聘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品学兼优,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身心健康;
3.2023年应届硕士毕业生;2022、2021年毕业,未办理过改派且能够重新派遣的硕士及以上毕业生。
4.硕士专业仅限学前教育专业,硕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5年7月1日后出生)。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有公开发表的教科研成果,最后学历学位应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
招聘程序及办法
请应聘者登陆西北大学招聘网http://zhaopin.nwu.edu.cn 线上投递简历。
并根据附件联系方式同时将提交应聘材料至应聘单位联系人电子邮箱302731897@qq.com 。后续具体招聘详情请关注西北大学网站(http://www.nwu.edu.cn/),本年度招聘信息会在网站统一发布。
注意事项
1、我园招聘教师与西北大学公开招聘教科研岗位教师统一进行,待遇和编制与西北大学当年公开招聘教科研岗位教师相同。
2.应聘者须保证所填报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学校将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简历投递截止日期:2023年4月30日。
3、提交简历经审核通过后,进入复试,复试具体时间和流程会在资格审核通过后具体通知到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