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现将考试总成绩、岗位排名、体检及考核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
详见附件。
二、体检及考核
根据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
(一)体检有关要求
1.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2. 体检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请体检人员于2023年1月11日(星期三)上午7:10前到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成都市成华区东风路北二巷4号)1号办公楼门口集合,统一前往医院体检。
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3. 体检须带身份证原件。
4. 体检费用自理(由医院收取)。
5. 体检前三天请注意休息,忌吃油腻食物、烟酒,体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当日禁食、禁饮,空腹体检,勿嚼口香糖。体检当天请勿戴隐形眼镜,请自配合适的框架眼镜。若医院对体检还有其他要求,另行通知。
6.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省市场监管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考生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递补人员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核有关要求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对考核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体检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028-86607527
四川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