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考生朋友:
为保障广大考生顺利、安全参考,现将考试有关事项提示和疫情防控须知明确如下:
一、考试有关事项提示
1.元月3日起打印准考证。
2.参加考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考生应试承诺书。
3.兼报国考的考生,将科学调配,合理安排,待考点学校通知后,须持国考准考证和教资面试准考证等相关证件参加考试。
4.受疫情和兼报国考影响,自愿放弃本次考试的考生,可向考点提出退费申请,手写申请书和身份证一并拍照后发至相对应的邮箱,申报时间为元月4日7时至24时。考点审核通过后,考生已通过的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自动延长半年,报名费将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回,退费周期较长,预计为考后40余天,请考生耐心等待。
二、疫情防控须知
1.元月4日7时至24时,阳性考生根据准考证上显示的考点学校,扫描下方相对应的考点学校二维码申报1次个人健康信息,调整安排至特情考场参加考试,变动情况以考点学校电话通知为准,通知时间为元月5日至6日。
2.阴性考生不申报健康信息,按准考证信息参加考试。
3.申报完健康信息后,考前转阳的考生,要及时联系考点学校变更信息。
阳性考生扫码申报,数据信息安全可靠,请放心使用。
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密切关注青海省教育考试网、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预祝您考取理想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