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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关于因疫情原因退费的有关说明
1970-01-01 08:33

2021年10月30日,我省进行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受疫情影响,部分考生未能正常参加考试。经教育部考试中心同意,因疫情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考生可通过电子邮件向所属考区提出退费申请。

考生提交的申请中,须说明未能正常参加考试的原因,注明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准考证号码、联系电话,通过邮箱发送到所属考区,由考区核实后逐级上报。邮件主题为“NTCE退费申请+考生准考证号码”。如持有10月2日至11月5日期间异常健康码或者行程码,隔离证明或说明,发烧、咳嗽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的医院诊断书,以及其他证明,以截图或照片形式一并提交。

经核准退费的考生,本次所有考试科目均无成绩,各科目报名费将按原缴费通道全额退回。经核准退费考生已通过的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自动延长半年。退费申请受理时间11月1日-5日,超过受理时限视同自愿放弃。

各考区主管部门、咨询电话(工作日9:00-11:00; 14:30-17:00)及邮箱如下:

石家庄市教育考试院0311-87061129paodanke@126.com

唐山市教育考试院0315-2838372jszgcjfh@163.com

秦皇岛市教育考试院0335-3880930jzbs0335@sina.com

邯郸市教育考试院0310-3113969hdjszgks@163.com

邢台市自考办公室0319-2235068 xtskxtsk@163.com

保定市教育考试院0312-5078369bdchengkao@263.net

张家口市教育考试院0313-8063322zjkksysk@sina.com

承德市招生办公室 0314-21303910314-2131563408250493@qq.com

沧州市教育考试院 0317-31708270317-3170763czgq110@126.com

廊坊市教育考试院0316-5908807langfangntce@126.com

衡水市教育考试院0318-2124430hsjszgbs@163.com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1年10月31日

原文来源:河北省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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