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区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需要,拟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类院校公开选聘50名2022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及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专业对口的原则,采取用人单位直接考核审查、现场签订就业协议的办法进行。
二、选聘岗位
初高中语文、初高中数学、初高中英语、初高中化学、初高中物理、心理教育、信息技术等学科。
三、选聘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教师品德和敬业精神。
(二)2022年毕业的本科公费师范生或硕士研究生。
(三)所学专业原则上与选聘岗位专业一致,具有相应层次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等证书)。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初高中教育教学工作。
(五)品学兼优,专业成绩突出。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院、校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2022年8月1日以后仍在读的。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成都市人社局官网“事业单位招聘信息平台”、成都人事考试网、郫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及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官网发布选聘公告。
(二)选聘时间地点:
1.东北师范大学
时间:2021年10月23日(星期六)上午9:00—下午17:00
地点:东北师范大学(自由校区):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5268号综合体育馆。
2.西南大学
时间:2021年10月30日(星期六)上午9:00—下午17:00
地点: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西南大学招生就业中心服务大厅。
(三)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学生准备个人自荐书(须有学校推荐意见)、教务处盖鲜章的学科成绩单、各类获奖证书,同时提供身份证和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对报名者进行登记、汇总,逐个审查资格条件后,由评审组择优选择进入考核人选。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考核: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以国家对教师的基本要求为标准,以现行教材为蓝本,按照所学专业进行考核,择优选聘。
(六)签订就业协议:选聘的大学生与郫都区教育局现场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协议书其他约定内容注明:1.必须在郫都区公办教育系统服务满八年(公费师范生的最低服务期限为六年),若违约,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贰万元。2.如未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的,本协议自动失效。3.如体检不合格的,本协议自动失效。
五、聘用及待遇
(一)本次选聘的教师占用事业编制,纳入区财政供给。
(二)选聘人员的人事关系在郫都区教育局教师服务中心,并由教师服务中心派遣到学校任教。
(三)执行事业人员专业技术岗位工资待遇,基础工资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绩效工资根据个人教学业绩和工作量由所在学校考核发放。
六、监督机制
为保证选聘工作公平、公正,郫都区纪委监委将全程参与、监督、指导。
七、工作纪律
本次招聘工作由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育局纪检组全程监督。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督电话:028-87958920、028-87875649
咨询电话:028-87958571(郫都区教育局)
成都市郫都区教育局
成都市郫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