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教师职业的劳动特征是在幼儿教师职业活动过程中形成和体现出来的,并且在很大程度上反映的就是幼儿教师职业的特征。由于幼儿教师劳动的对象是人,劳动的活动也是教育人的活动,劳动的产品还是人,正是由于这种与其他职业相比较下的巨大差异性,形成了幼儿教师劳动所独有的特征。
一、教育对象的幼稚性
幼儿教师职业的劳动对象是一个个活生生的、有思想、有感情的幼儿。对于学前儿童而言,他们的身体是在快速生长的,但是整体而言,身心还比较稚嫩,对外界的适应能力和对疾病的抵抗能力较差,易受损伤,也容易感染疾病。另一方面,幼儿也是一个具有主体性的独立个体。在教育教学过程之中,幼儿既是教师教育的对象,同时又和教师一样,是平等的主体,面对教师施加的任何影响,幼儿并不是完全地被动接受,而是通过自身的内部作用来主动选择和接受,进而形成自己的认知经验和思想情感。这一特点决定了幼儿教师在工作中一定要目中有人,心中有孩子,尊重幼儿,了解幼儿,从每一位幼儿的实际情况出发,调动幼儿的主动性,合理安排他们的一日生活。
二、劳动任务的全面性和细致性
这一特点主要是由幼儿园教师教育的对象——幼儿的特殊性与幼儿园教育的任务所决定的。由于幼儿是一个十分稚嫩的个体,生活上无法完全自理;且幼儿园实行保教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因此,幼儿园教师不仅要承担教育的任务,而且还要确保幼儿的生命健康与安全。保教结合是幼儿园教师工作的一大特色,也是区别于其他教育阶段教师工作的不同之处。由于孩子们白天都待在幼儿园,从早上八点一直持续到下午四五点,四五点之后陆续离园。因此,幼儿园教师劳动的全面性首先就表现在教师要照顾孩子们的一日生活,包括睡眠、如厕、盥洗、进餐等各方面;此外还表现在教师要安排幼儿的一日活动,这就包括集体活动、户外游戏、室内活动等多样化的活动。
幼儿教师的劳动任务也非常细致。由于孩子们年龄较小,独立生活能力较弱,因此幼儿教师需要细心地照顾他们的生活,包括吃、喝、拉、撒、睡,还要注意他们的身体健康情况,观察是否有疾病,从而做到预防和及时处理;除此以外还要细致地指导他们在智力、情感、人格、社会性等各方面的发展。总之,幼儿教师需要对幼儿在生活、学习上的每一件事儿给予关心、帮助和支持。
三、教育过程的创造性
幼儿教师劳动的创造性主要是受幼儿的个体差异和身心发展特点所影响的,因为每位孩子都有自己成长的原生环境,他们也有自己的独特之处,他们的个性是突出的。这要求幼儿教师要做到因材施教,针对每一位幼儿的特点,灵活地遵循教育的原则,采取不一样的教育方式和策略,拒绝搞“一刀切”,支持每一位幼儿富有个性的发展。在教育上也要创新,教育是一种培养人的社会活动,这种活动是教师主动而为之的,并不是被动的。古语常言之“教学有法,教无定法”,这意味着幼儿园教师在对幼儿进行教育时,要结合实际情况,创造性地确定、选择教育的方针、手段和方法,还要不断探索新的教育理念和模式。
四、教育手段的示范性
对于三到六岁的幼儿而言,他们具有强烈的向师性,尤其是三岁刚入园的孩子,他们在小班主要的学习手段便是模仿。此时,幼儿教师自动成为他们模仿和学习的榜样,而幼儿教师又和孩子们朝夕相处,教师的知识、态度、言行、能力、情感等无时无刻不在影响着自己所接触和照顾的孩子。因此,幼儿园教师要发挥自身的主体性,用自己的言行、思想和学识影响每一位幼儿。比如当一位老师刻意在洗手的时候刻意使用七步洗手法,那他可能会惊奇地发现在日后的某些日子里孩子们竟然也在无形之中学会了它。
五、教学行为的自主性
人的行为是由其思想意识、价值观、认识水平等决定和控制的,教师的教学行为也是受其主观意识所支配和调节的。我们通常认为,教学行为是指教师在一定的教育思想、观念的指导下,产生的一系列与教学有关的行为。因此,对于教学行为而言,教师自身具有绝对的自主性,它是一种独立的教学行为方式,不需要受他人的过多干预和影响。同样,幼儿园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可以根据幼儿的身心发展特点,并结合幼儿园教育的目的、任务和原则要求等要素,自行制定教学计划,自主选择教育内容,自行确定教育的方式和手段,无需受其他人的过多干扰和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