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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基础知识之法律:《未成年人保护法》新增知识点
1970-01-01 08:33

1.新增最有利

首次明确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第四条】,这是新修订版本中第四条首次明确的原则,可做单选题备考。

2.三则变六则

新版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家庭、学校、社会、司法上有增加了政府保护、网络保护。将责任更加细化,使法条也更具可操作性,尤其是网络保护也更当下的热点问题相关,是大家都比较关注的一块内容,可以做多选备考。

4.网络新亮点

新增“网络保护”专章,是此次修订的最大变化之一。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发达,未成年人接触的网信息也越来越多,如何在复杂的网络环境中,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是全社会都在关注的一个问题,增加相关内容,无疑对未成年人保护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网络保护主要就是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这里主要是通过宣传教育和合理方式、软件提示、禁止带手机进入课堂、禁止诱导沉迷、限制网游、限制直播等方面对未成年人进行保护。

需要特别注意的法条有:

第七十五条 网络游戏经依法审批后方可运营。

国家建立统一的未成年人网络游戏电子身份认证系统。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当要求未成年人以真实身份信息注册并登录网络游戏。

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对游戏产品进行分类,作出适龄提示,并采取技术措施,不得让未成年人接触不适宜的游戏或者游戏功能。

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不得在每日二十二时至次日八时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

第七十六条 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不得为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为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时,应当对其身份信息进行认证,并征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

5.政府新保障

新增政府保护内容,强调对于因监护缺失而身处困境的儿童,政府应兜底保障;明确未保协调机制的具体工作由民政负责;街道和社区等基层单位需要设置专人专岗来负责未保工作,真正让未保工作落到实处,专人专责。

需要特别注意的法条有:

第八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承担未成年人保护协调机制具体工作的职能部门应当明确相关内设机构或者专门人员,负责承担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第九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开通全国统一的未成年人保护热线,及时受理、转介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投诉、举报;鼓励和支持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参与建设未成年人保护服务平台、服务热线、服务站点,提供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咨询、帮助。

第九十八条 国家建立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人员信息查询系统,向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提供免费查询服务。

6.欺凌要制止

随着校园欺凌现象频发,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首次定义学生欺凌,同时在学校保护中,明确了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

需要重点看的法条有:

第一百三十条 (三)学生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

第三十九条 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

学校对学生欺凌行为应当立即制止,通知实施欺凌和被欺凌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参与欺凌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对相关未成年学生及时给予心理辅导、教育和引导;对相关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给予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导。

对实施欺凌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当根据欺凌行为的性质和程度,依法加强管教。对严重的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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