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要求,现将綦江区2020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予以公示(见附件),并就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示期
2020年11月30日—12月8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 点:綦江区人力社保局综合科
通讯地址:綦江区通惠街道通惠大道69号市民服务中心A栋
邮 编:401420
电 话:023—87268709 023—87268706
联 系 人: 龚琳 丁学斌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四、现场资格审查
1.时间: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2020年12月9日(周三)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2.地点:重庆市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八楼810教室(具体地点:綦江区通惠街道通惠大道69号市民服务中心A栋)
3.需提供材料:请考生仔细阅读《简章》,按照现场资格审查环节要求,由考生本人提供完整齐全的相关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1)《綦江区2020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简章附件2);
(2)社保卡或身份证;
(3)报名岗位所要求专业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属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由学校出具的在校生学籍证明或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4)报考岗位要求有相应工作经历的,必须提供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工作经历(同意报考)事项》的“工作经历”部分(简章附件5,考察时将结合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情况核实);
(5)考生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的,必须提供加盖工作单位、主管部门、人事主管部门公章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简章附件6,考察时核实);
(6)报考岗位要求的职称资格或职(执)业资格,须提供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的佐证材料;应届毕业生按先上岗,后持证的原则办理。
4.递补:现场资格审查必须本人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委托资格审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出现的缺额,按《简章》规定进行递补,递补实行依次递补,并将电话通知。递补人员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12月10日(周四)上午9:30-11:30。依次递补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未按规定时间到场视为自动放弃,之后本环节不再递补。
五、面试时间、方式及地点
面试时间为2020年12月12日(周六);
公开招聘序号1-8号,37-58号岗位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序号9-36号岗位面试方式采取模拟上课+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现场资格审查时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1.对参加资格审查前14天内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参加资格审查时须持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及行程卡;对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参加资格审查时须持健康码绿码和14天行程卡,所有参加资格审查人员测量体温,体温<37.3℃,才能正常进行资格审查。
2.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应在当天入场时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上述证明、健康码及行程卡,测体温,应全程佩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3.请各位考生安排好时间,注意保持通讯畅通,关注本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以后此次公招的所有信息都在本网站发布,不另行电话通知。咨询电话:023-87268706、87268709。
4.根据《简章》规定,在现场资格审查阶段,可能出现进入资格审查环节的人选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需要递补的情形,请笔试成绩在本人报考岗位进入资格审查最低分数线附近的考生保持通讯工具畅通,以免失去递补进入面试的机会。
重庆市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30日
附件下载:
1.綦江区2020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公示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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