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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化工职业学院招聘部分内容的补充通知
2021-05-21 16:01

各位考生:

    现就2021年5月19日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的《重庆化工职业学院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作如下补充说明:

    一、符合招聘条件的2021年应届毕业研究生可以报考,其相应学历及学位证书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

    二、《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涉及2021年应届毕业研究生,暂未取得要求的学历及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已注册盖章的学生证或《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开具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见谅。

    联系人:陆老师 

    联系电话:023-81886011

 

    重庆化工职业学院

    2021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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