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情分析
罗马法的起源与发展,是教师资格考试当中的考试分析。可以从习惯法、成文法、公民法和万民法等角度进行考查,尤其注重考查罗马法对后世的深远影响。考查形式灵活多样,在历次考试中针对这一内容的考查形式主要以选择题、材料分析题等方式呈现,这就要求考生在备考的过程中除了要着重掌握基本史实外,还要注重史料的分析和运用。
二、知识点呈现
(一)罗马法的起源——从习惯法到成文法
罗马法的概念(广义):公元前6世纪末至公元7世纪(即罗马奴隶制国家时期:共和国、帝国、东西罗马帝国)古代罗马制定和实施的全部罗马法律。
1.习惯法:
(1)时期:罗马共和国早期(公元前509年,公元前6世纪末)。
(2)特点:法律和习惯之间没有明显的界限;具有很大的伸缩性和不确定性。
(3)局限性:由贵族担任的法官,经常随心所欲的解释法律,损害平民的利益。
2.成文法:
标志:《十二铜表法》——罗马第一部成文法(公元前5世纪中期)。
(1)背景:①习惯法的局限性;②平民与贵族长期斗争的结果。
(2)特点:内容广泛,条文清晰。
(3)目的:维护私有财产和贵族利益。
(4)评价:《十二铜表法》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贵族的特权,保护了平民的利益;但保留了一些比较野蛮的习惯法,而且根本上仍是维护奴隶主贵族的利益。
(二)罗马法的发展与完善
1.第一阶段:从公民法到万民法
(1)公民法:罗马共和国时期,用来调整罗马公民之间关系的法律,主要包括《十二铜表法》以及一些具有法律效力的习惯法等。适用范围是罗马公民。
(2)万民法:在罗马对外扩张的过程中,逐渐形成的普遍适用于罗马统治范围内一切自由民的法律。
(3)公民法发展到万民法的原因:
①罗马帝国扩张,疆域扩大,商品经济和贸易发展,不同民族间矛盾日益突出,公民法已无法应对新变化;
②罗马帝国皇帝高度重视法律制定;
③法学家也积极编撰法典。
2.第二阶段:查士丁尼《民法大全》——标志罗马法体系最终完成
6世纪,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设立专门委员会,组织法学家,把历代的罗马法加以系统化和法典化,汇编成《民法大全》(又称《查士丁尼民法大全》),罗马法体系最终完成。
(三)罗马法的主要内容
1.形式上:分为习惯法和成文法。
2.适用范围上:分为公民法和万民法。
3.基本内容:
(1)核心: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2)自然法原则:天赋人权、言论自由、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3)司法制度:陪审制度、律师制度、诉讼制度(结合)。
(四)罗马法的实质及影响
1.实质:保护奴隶制度,维护奴隶主阶级的利益。
2.积极:
(1)对罗马:维系统治。
提高了行政效率,缓解了社会矛盾,稳定了社会秩序,稳固了帝国统治,成为罗马统治有力的支柱。
(2)对后世:影响深远。
①是欧洲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完备的法律体系;
②是近现代欧美国家立法和司法的理论基础;
③是近代资产阶级反对封建制度推进发展资本主义的有力武器;
④对中国、日本等亚洲国家产生影响。
3.局限
(1)保护奴隶制度,维护奴隶主对奴隶的剥削和压迫;
(2)提倡保护私有财产,而奴隶没有财产;
(3)提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妇女在社会上的地位得不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