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教育厅、汉中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镇巴县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按照应聘人员所报考的岗位,以笔试科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不大于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对达不到3倍的岗位,全部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为零分的除外)。按同一岗位排序出现末位笔试科目总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为零者,不得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镇巴县2023年特岗教师招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名单附后)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7月26日(星期三)
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三、资格复审地点
镇巴县教育体育局一楼会议室(镇巴县新城街58号)
四、资格复审需提供材料
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并将复印件按照顺序装订交给报考县特岗办审核存档。应届毕业生提供以下1至5项材料,往届毕业生提供以下1至6项材料。
1.笔试准考证和《陕西省2023年农村特岗教师招聘报名表》,无需就读学校或所在单位盖章;
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户口本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有户籍 要求的岗位提供);
4.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教师资格证书;或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应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拟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6.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或人社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企业已就业人员,应提供与劳动合同签订部门签订的解除劳动关系的正式文件;有特殊服务期的考生,须提供与所签订服务协议部门(组织、人事、团委等)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特别提醒:以上材料原件当场查验后返还给应聘人员,复印件由县特岗办留存。所有材料需要按顺序提前准备好,所有复印件上需由应聘人员签名并签注日期。
五、递补
对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书或专业不符等原因而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资格。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对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镇巴县特岗办将用固定电话(0916-6712084)通知递补者本人。
补录时间:7月27日(星期四)下午15:00—17:30
补录地点:镇巴县教育体育局一楼会议室
有关应聘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所提供的本人联系电话号码畅通,以便在出现递补情形时联系本人,在资格复审期间因递补考生通讯不畅通,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有关要求
1.笔试通过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由本人在资格复审时间内持所需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逾期不确认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2.报考者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直接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入特岗招聘面试。面试等后续工作另行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陕西省特岗报名系统和镇巴县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
4.《笔试准考证》为参加面试、体检等招聘环节依据,请妥善保管。
镇巴县特岗办咨询电话:0916-6712084
原文来源:镇巴县农村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