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咸阳市教育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咸阳市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咸政教人字〔2024〕170号)精神,现将彬州市2024年特岗教师招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按照应聘人员所报考的岗位,以笔试科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不大于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对达不到3倍的岗位,全部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单科成绩为零分的除外)。按同一岗位排序出现末位笔试科目总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4年7月24日(星期三),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资格复审地点
彬州市教育局(彬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二楼。
四、资格复审分组安排
第一组:初中组
上午:进行初中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岗位资格复审。
下午:进行初中化学、体育、音乐岗位资格复审。
第二组:小学组
上午:进行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心理健康岗位资格复审。
下午:进行小学体育、音乐、美术岗位资格复审。
五、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参加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需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与报名时证件一致)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
2.笔试准考证。
3.《陕西特岗教师报名表》(一式一份,自行在网站下载打印并贴上本人近期二寸证件照,请应聘人员在报名登记表底端应聘人员签名处,手写签名)。
4.毕业证、学位证。其中:对于已经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对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尚未领到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须提供高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及有效验证期内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教师资格证(并提供资格证书网上验证打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6.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需同时加盖本单位、主管部门、组织部门或人社部门公章);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与所签订服务协议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需同时加盖本单位和有关单位公章),无同意报考意见(应聘证明)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同意报考意见(应聘证明)中须注明参加工作时间、有无服务期,截至2024年8月31日服务期是否已满等内容。
7.承诺书(见附件2)。应聘人员自行下载打印,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签名。
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所有材料原件当场查验后返还给应聘人员,证明材料、承诺书、复印件等由彬州市特岗办留存。所有材料需要按顺序提前整理,所有复印件上需由应聘人员签名并签注日期。
六、递补
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放弃或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依据本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单科成绩为零分的不予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七、纪律监督
资格复审工作严格执行公平、公开、公正、平等的原则。在市特岗办的指导监督下,严肃工作纪律,规范操作,严格按照招聘工作规则、保密、回避与责任追究等制度组织实施,出现特殊事宜,由市特岗办协调解决。资格复审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
八、有关注意事项
1.为了按时顺利完成资格复审,请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提前按照所报名应聘岗位条件,准备好资格复审所需证件和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参加资格复审。
2.应聘人员未在规定地点和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未能在规定时间按要求提供资格复审所需资料的,按不符合条件对待。
3.资格复审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人员,将取消其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4.考生须保持通信畅通,如出现递补情形时,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彬州市特岗办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彬州市特岗办 029—34928852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