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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咸阳兴平市特岗教师招聘资格复审公告
2024-07-19 09:30

各位考生:

根据根据陕西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陕教〔2024〕22号)和咸阳市特岗办工作要求及《兴平市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实施方案》(兴教发〔2024〕107号),现将2024年我市特岗计划教师招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及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按照应聘人员所报考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岗位数的3倍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单科成绩为零分的除外),同一岗位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考生,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对达不到3倍的岗位,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共81名(具体名单见附件2)。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2024年7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在兴平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二楼进行(兴平市县门东街教育局对面)

三、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提供资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统一A4纸复印,按照以下顺序在左上角装订,交市特岗办审核存档。

1、笔试准考证一式二份;

2、《陕西特岗教师报名信息表》(自行在系统下载打印并贴上本人近期二寸证件照);

3、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4、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同一页);

5、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下载打印);

7、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或人社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9、岗位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师资格证书网上验证信息打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必须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应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拟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到期未获取的取消其资格)。

10、2024年咸阳市兴平市特岗教师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1)。

四、递补

资格复审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等形成缺额的,按照报考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单科成绩为零分的,不予以递补。若有递补情况出现,市特岗办将电话通知递补人员参加资审相关事项,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持续关注招聘工作相关公告,在资格复审期间因考生通讯不畅通,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注意事项

1.获得资格复审的考生应在资格复审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持所需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2. 资格复审的考生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直接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进入面试。面试公告将发布在陕西省特岗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兴平市人民政府网站,敬请持续关注。

兴平市特岗办联系人及电话:杨老师 029-38818969

附件:

1、2024年咸阳市兴平市特岗教师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承诺书

2、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原文来源:兴平市特岗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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