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成都市温江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相关规定,现将第一次递补原件校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递补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
因应聘人员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而产生的空额,按照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原件校验。
根据上述规定,共6名应聘人员递补进入原件校验,递补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递补原件校验时间及地点
(一)递补原件校验时间:2024年5月21日(星期二)上午9:00—12:00,下午13:00—15:00。
(二)递补原件校验地点:成都市温江区教职工管理服务中心聘用及管理办公室(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柳城大道143号4楼)。
三、原件校验所需材料
(一)应聘人员应提供相关材料,并按以下顺序依次排列:
1. 本人《应聘资格审查表》3份(报名系统中打印)。
2. 本人笔试《准考证》1份。
3.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 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其中:
(1)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其毕业高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或就业推荐表,以及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材料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在国外(境外)高校学习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5. 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二)以下人员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以下材料:
1. 应聘有任教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须提供明确相关任教工作经历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若合同未明确任教学科学段的,另需提供任教学校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以及社保部门出具的包含此段工作经历时间段的社保缴纳(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情况)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 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
若招聘岗位要求其他条件,应聘人员还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
(三)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原件校验要求
(一)进入递补原件校验人员须本人携带所需材料参加原件校验。确因特殊原因导致本人无法参加的,须由委托代理人持经公证处公证的本人委托书和所需材料参加原件校验。
(二)原件校验时,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其面试资格,造成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及时告知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五、领取《面试通知书》
原件校验合格的应聘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面试具体事宜见《面试通知书》。
六、第二次递补原件校验安排
因应聘人员第一次递补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而产生的空额,按照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第二次原件校验。同一岗位最多递补3次,3次递补程序完成后,若仍出现空额,则不再递补。
若需进行第二次递补原件校验,则第二次递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于2024年5月21日在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基本信息公开→人事招考”栏)公布。请相关岗位的应聘人员注意查询自己是否进入第二次递补原件校验,并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咨询电话:028—82764618,028—69063093。
监督举报电话:028—82789902。
特此公告。
附件:2024年成都市温江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进入第一次递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
附件.2024年成都市温江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进入第一次递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