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下半年汉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办幼儿园备案制教师)公告》规定,现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有关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复审内容
(一)资格复审方式
2023年下半年汉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工作,采取线上资格复审的方式,不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本人通过手机登录“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将资格复审材料的原件,均以图片形式上传;应聘人员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按“告知承诺制”有关要求,纳入信用记录;材料不全或提交材料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责任自负。
(二)提交复审材料时间:2023年10月23日—10月25日。
(三)资格复审操作流程
1.应聘人员通过手机微信→搜索小程序“秦云就业”,点击“个人就业服务”→进入首页(若非本市应聘人员需将地区切换至“汉中市”)→在本地特色专区中选择“2023年下半年汉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材料提交”,输入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号码进行实名信息绑定(资格复审结束后,审核结果将通过短信告知,请应聘人员保持绑定手机畅通);
2.实名信息绑定成功,按程序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后,进入“参加资格复审,提交材料”或“放弃资格复审”页面,应聘人员根据个人真实意愿选择,提交资格复审材料;
3.如选择“参加资格复审,提交材料”的,请应聘人员按照提示上传相关材料,其中带“*”的为必传材料,未带“*”的请根据报考岗位的要求选择性上传材料;
4.若应聘人员因个人原因放弃资格复审的,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入小程序选择“放弃资格复审”,确认放弃;
5.资格复审材料提交后,请应聘人员耐心等待;如短信告知资格复审未通过,请应聘人员及时登录“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查看原因。
(四)资格复审责任分工
面试资格复审按分级管理原则组织实施,市人社局负责市直事业单位资格复审,县区人社局负责各县区事业单位资格复审。市直、各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二、面试资格复审材料清单
以下材料清单,第一项至第四项是必须提供,第五项至第十项是选择性提供,请应聘人员认真查看《2023年下半年汉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一)报名表(请在报名表底端应聘人员签名处,手写签名)。
(二)笔试准考证。
(如报名表、笔试准考证遗失,请登录汉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进入9月19日发布的笔试准考证打印入口链接重新打印)
(三)二代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四)毕业证书
①毕业证;
②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
对于军队退役人员取得军队院校学历等无法出具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的,由应聘人员到省教育厅陕西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029-88668820),在中心工作人员帮助下进行学历认证。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必须明确专业领域)、学历学位验证报告截图(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服务大厅→在线查验)。
(五)学位证书
①学位证;
②有效验证期内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
(六)生源地或户籍地材料
报考岗位“限汉中市生源或户籍”、“限XX县区生源或户籍”的,须提供证明生源地或当前户籍地两者之一的相关材料即可。
证明生源地的有效材料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入学时个人户口本或高考登记表。
证明户籍地(即户口所在地)的材料为:2023年8月28日之前已正式办结落户手续的个人户口本或集体户籍卡。
(七)报考岗位“限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的,须提供①证明生源地或户籍地材料(具体解释详见第六项);②入伍批准书;③退出现役登记表;④退伍证。
入伍相关材料若无原件,持档案管理部门签章的复印件即可;已申请加分的应聘人员不再提供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证明材料。
(八)报考岗位“限XX县区“脱贫户”家庭大学毕业生”的,只须提供证明户籍地材料(具体解释详见第六项),不再提供“脱贫户”的证明材料。
(九)报考岗位要求具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教练员证、国家一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教师资格证、护士执业证、医师执业资格证”等资格证书的,需提供证书原件。
(十)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有干部管理权限的机关所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模板详见附件2)。
三、资格复审递补
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市、县区人社局将通过办公电话通知(详见附件1)或工作人员手机短信通知递补人员,递补人员需在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的规定时间内,登录“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上传资格复审材料。
请已经参加笔试且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手机畅通,以便出现递补情形时能及时取得联系。逾期未联系上的视为应聘人员放弃递补。因应聘人员电话号码错误、停机等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市人社局咨询电话:0916—2628606
网上技术咨询电话:0916—3180917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附件:1.线上资格复审咨询电话
2.同意报考证明(模板)
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