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2023年下半年广安市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下半年广安市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前锋区考点教育类资格复审和面试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公告”规定“根据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招聘名额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笔试缺考或有违规违纪情况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该职位招聘名额3倍的,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确定各招聘职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具体人员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
教育类资格复审时间定于2023年11月24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资格复审地点
资格复审的具体地址:广安市前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前锋区大佛路333号)405室。
(四)资格复审要求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信息表》(贴上照片)1份、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与职位表专业相符的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通过“证书编号”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上查验后打印)、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和招考单位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其中,几类特殊报考对象,还须提供以下手续:
1.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由具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同意其报考的证明。
3.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报考需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职位的,须出具相关工作单位关于其工作经历及工作年限的证明,以及社保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等其他依据材料。
5.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未按要求提供上述相关手续和证明以及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复审资格。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现场缴纳面试费8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或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不能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其责任自负。
二、资格复审后缺额人员递补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或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不能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三、面试事宜
(一)面试缴费及领取《面试通知书》
经资格复审合格和递补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于资格复审和递补资格复审规定时间内缴面试考务费80元(收取现金,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并领取《面试通知书》。凡未按时进行资格复审和交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方式
面试实行封闭管理,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占总成绩的40%。教育类面试以现场讲课的方式进行,每位考生备课30分钟,讲课15分钟。
(三)面试具体安排
1.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照片〉,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2023年12月3日
考生须于面试当日上午7:30前进入面试候考室,8:30开始面试。
3.面试教材:高中语文(语文必修上册人教版)、信息技术(高一必修1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音乐(高一必修广东教育出版社【花城出版社】)、心理健康(高一上册化学工业出版社)
其他面试等事项详见发放给考生本人的《面试通知书》。
(四)注意事项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详见发放给考生本人的《面试通知书》。请考生参考时务必带上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面试通知书》,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参加面试。证件不齐或未按时进入候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广安市前锋区纪委监委:0826-2883123
广安市前锋区人社局:0826-2889299
广安市前锋区教科体局:0826-2861166
附件:2023年下半年广安市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前锋区考点教育类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广安市前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