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 2023 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2〕95 号)安排,2023 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简称 NTCE)面试时间为 12 月 9 日-10 日。现就青海省 NTCE 面试报名安排通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11月8日—11日17时
2.微信程序上传审核资料时间:11月8日—11日17时
3.网上审核时间:11 月8日—11日17时
4.网上缴费截止时间:11月14日24时
5.打印准考证时间:12月4日—9日
6.面试时间:12月9日—10日(具体面试科目的时间、地 点以准考证为准)
7.面试结果发布时间:2024年1月10日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具有青海省户籍。
2.青海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学生。
3.已在我省办理居住证的外省户籍人员(有效期内,不含暂 住证、居住证办理证明等其他资料)。
4.驻我省现役部队和现役武警官兵。
(二)报考条件 符合以下报考条件,各科笔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方 可报名参加面试。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报 名资格的功能,条件不符的考生无法完成相关操作。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5.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三年级及以上,专科三年级、专升本 (专插本、专转本)一年级及以上,3+2 毕业学年的学生,可凭 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6.参加青海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藏语文学科考试的考生范围 为:
(1)本省普通高校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藏语)专业三 年级及以上本专科在校学生或在读研究生。
(2)具有普通高等 学校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藏语)本专科、研究生学历,且具 有本省户籍或居住证的考生。
7.驻我省现役部队和现役武警官兵,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 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证明格式依部队或单位 的规定而定,但应明示报名人员的身份证号、部队证件号和属于 驻我省现役部队或现役武警官兵等信息。 8.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 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20〕1 号)精神,自 2020 年起,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 港澳台居民,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具体事项按照相 关规定办理。
9.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 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 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 通知》(教师函〔2022〕1 号)精神,符合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 师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并取得《师范生教师 职业能力证书》,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 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注意事项: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 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 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 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流程
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报名所需条件及相关文件规定,严格按照 时间节点完成报名和缴费工作,过期无法办理。考生须提供真实 有效、准确无误的报名信息,因提供虚假报名信息至无法参加考 试,均由考生个人负责。
第一步:注册报名。2023 年下半年教师资格笔试报名成功 – 4 – 的考生使用原账户即可,其他考生须重新注册面试账户。登录“中 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后(http://ntce.neea.edu.cn),在 “考生服务”栏中点击“报名系统”,选择“青海”后点击“点 击登录”,进入账户界面后,准确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完成注册。 注册成功后进入页面,报考面试类别及科目等信息并提交。 注意事项:报名系统内须提交本人近 6 个月以内的白色背景 免冠正面证件照(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显示考 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照片应为 JPG/JPEG 格式,不大于 200K。
第二步:提交资料。报名系统中注册报名结束后,按附件 1 《青海省 2023 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线上报名审核程序 操作指南》,扫描微信小程序二维码,注册并登录微信小程序, 拍照上传审核所需证件及证明资料。
第三步:及时关注审核状态。审核期间,须随时登录报名系 统和微信小程序查看个人审核状态,审核时间截止前,仍处于“待 审核”状态的考生应及时与审核点联系询问原因,避免错过审核 时间。常见问题详见附件 1.
第四步:完成缴费。通过审核的考生在缴费时间截止前,登 录报名系统,按照提示完成网上缴费,完成后网页显示“完成报 名”即为报名成功。逾期不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无效,不再补办。
特别提醒:考生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由考生自己负责。 一经审核通过,报考信息不得更改。 根据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青海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 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青发改价格函〔2018〕 513 号)文件规定,按照面试 300 元/人.次缴纳报名考试费。
四、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教育部令第 33 号)执行。
五、成绩查询及合格证明
考生可于 2024 年 1 月 10 日起通过报名网站查询面试结果。 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可自行通过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查询、 下载、打印 PDF 版本考试合格证明,提供给认定部门使用。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名系统密码重置
1.自助重置密码。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 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2.短信获取密码。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 获取密码。截止面试结束前,切勿更换手机号码。
3.报名系统操作(仅限报名网站的报名操作。微信小程序的 具体操作请咨询以下各审核点)及短信相关问题可拨打客服电话 010-82345677.
(二)咨询电话
审核咨询电话: 青海大学审核点:0971-5315595 – 6 – 青海师范大学审核点:0971-6312533 青海民族大学审核点:0971-8802040
投诉监督电话: 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0971-4123123
附件:
1.青海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线上报名审核程序操作指南
5.青海省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课)教师资格 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
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3年11月1日